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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南县2007年农业产业化“十百千”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 2007-9-13 11:24:02 来源: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九连山、安基山营林林场,黄沙、东坑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龙南县2007年农业产业化“十百千”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


龙南县2007年农业产业化“十百千”工程实施意见

    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就2007年我县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十百千”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十百千”工程的重大意义
    近几年,我县农业产业化有了较大发展,但也存在龙头企业规模不大,带动农户能力不强等问题。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十百千”工程,是加快我县现代农业发展进程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农业产业化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进一步促进优势产业集聚,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实现农户与龙头企业和生产基地的有效对接,有利于全县农业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有利于实现产供加销、贸工农的有机结合,培育和发展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形式,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加快农业科技进步,进一步提高农业整体素质,提升我县农业竞争力;有利于龙头企业与主导产业和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的有效链接,进一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构筑全县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
    二、切实把握农业产业化“十百千”工程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十百千”工程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发展现代农业为目的,以龙头企业为载体,以发展专业合作社为纽带,以标准化基地建设为基础,以一村一品为切入点,逐步形成一大批有规模、有特色、关联度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加快培育众多特色鲜明,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专业村镇。今年的工作目标是:培育壮大2个销售收入超千万元的龙头企业,建成20个规模相对集中、市场相对统一的块状或带状生产基地。形成35个“一村一品”示范村。
    三、明确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十百千”工程的重点和主要任务
    以“立足基地,突出加工,着眼流通”为重点,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群;以“规模扩大、结构优化、效益提高、竞争力增强”为方向,推动企业做强做大,打造一批龙头企业“航母”;以“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为目标,推进龙头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高中低技术搭配的农产品加工体系;以资源优势为依托,以特色品牌为突破口,以龙头企业为抓手,推动龙头企业向产业带集聚,形成特色农业产业带;以“完善机制,平衡利益,强化纽带”为措施,推动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和农户之间的互信、互动、互利,打造新型的农业产业化链。
    (一)培育壮大2个销售收入超千万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今年,全县销售收入超千万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力争达到2个,实现销售收入3000万元,同比增长30%,利税200万元,带动农户2152户,同比增长20%,农户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户均增加收入1960元,同比增长10%。销售收入超300万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5个,实现销售收入1500万元,比上年增长20%,利税100万元,同比增长30%,带头农户4071户,同比增长10%,农户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户均增加收入1160元,同比增加230元,同比增长20%。
    (二)建设20个相对集中连片的规模生产基地。围绕无公害蔬菜、脐橙、蚕桑、生猪、特种种养、花卉苗木等主导产业,今年规划建设20个相对集中连片与龙头企业联系紧密的规模生产基地。其中:建设无公害蔬菜基地6个,种植面积3万亩,蚕桑基地1个,种植面积2000亩,脐橙基地5个,种植面积3万亩,花卉苗木生产基地2个,种植面积2000亩,生猪生产基地3个,出栏生猪10万头,特种种养3个。
    (三)建设35个“一村一品”示范村。以龙头企业为依托,结合基地建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今年建设35个“一村一品”示范点,其中,建设无公害蔬菜种植示范村14个,生猪生产示范点4个,蚕桑生产示范村1个,脐橙生产示范村10个,花卉苗木生产示范村2个,特种种养示范村4个。
    四、强化完善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十百千”工程的保障措施
    (一)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要继续加大对龙头企业扩大再生产和技术创新的扶持力度。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研发新产业、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实行加计扣除,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改造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按有关税收政策抵免企业所得税。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高科技水平和发展潜力的重点项目重点予以扶持,对项目贷款给予贴息,对企业科技创新的研发经费给予补贴。积极探索建立农业保险制度。研究并支持通过龙头企业资助基地和示范村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并对生鲜农产品的生产与流通,率先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将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贯彻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载体,进一步整合机关支农资金和项目,加大对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培育和发展扶持力度,大力培育和扶持“名牌率”,对获“中国名牌”、“江西名牌”、“中国名牌农产品”、“江西名牌农产品”称号的产品继续给予奖励。
    (二)要多渠道筹措发展资金。要聚集各类农业可用资金,逐步构建完善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投资体系,形成多方推进的合力。县财政从今年起,设立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提升产业水平,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开拓市场,改进加工工艺,引进新技术、新产品、新品种等方面。县有关部门要按照“统筹协调,各计其功,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原则,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产业规划导向以及带动力强的项目,通过贷款担保、贴息补助、投资参股和税收优惠等政策,将本部门有关涉农资金和项目安排用于“十百千”工程,争取省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及良种、种禽、种苗补贴资金及“一村一品”引智资金等省财政专项资金重点向生产基地和示范村倾斜,县发改委、财政、农业开发、扶贫等相关部门的资金和项目,在符合国家政策和项目要求的前提下,应对“十百千”工程予以重点支持。
    (三)要搞好金融服务。县各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所需收购资金和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要继续提供贷款支持。农业银行要对“十百千”工程龙头企业给予重点支持,采取动产质押、仓单质押等多种有效形式,积极帮助龙头企业解决抵押困难。农村信用社要优先将“一村一品”示范村列为小额信贷示范村。
    (四)要加强农村经济合作社组织建设。加快培育适应“十百千”工程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要求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把规范培育和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行业协会、专业大户、农村经纪人、专业市场等放在突出位置,使其成为发展农村主导产业的市场主体。进一步规范合作组织运作行为,保障会员合法权益,增强凝聚力。按照市场需求与农民签订产销合同,龙头带基地,基地和协会联农户,实现产加销一体化、种养加一条龙。支持鼓励龙头企业和基地、农户、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合同制、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方式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发展“订单农业”。
    (五)要构建科技支撑体系。以区域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的开发为重点,构建“十百千”工程的科技支撑体系。加强与农业科技大专院校和有关科研机构的联系,加大农业重大关键技术的科研与攻关,着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不断为组织实施“十百千”工程注入新的活力。鼓励科研、教学和涉农企业积极参与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和推广,实现科研与产业发展的紧密结合,形成产业研发合力。制订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一村一品”主导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贮运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以基地和示范村为依托,建设一批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对产地生产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和产后加工、包装等实施全程标准化管理。加大农业投入品和禁、限用品的监管力度,保障农产品的安全。以节地、节水、节肥、节种、节能和资源综合循环的利用为重点,引导基地和示范村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路子,逐步构建高效、生态可持续的农业产业发展格局。按照国家规定,加快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步伐。组织专家挂牌搞好技术服务,为农业科技支撑提供组织保障。
    (六)要积极开拓农产品销售市场。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积极扶持和培育流通龙头企业,在大宗、重要农产品主产地、集散地,培育和扶持一批有规模,有影响的农产品综合市场和专业市场,加快农村流通服务业的发展。大力发展外向型龙头企业,积极参与举办各类展示展销活动,发展“会展经济”展示农产品品牌形象,扩大龙南农产品在国内外的影响。
    (七)要特别注重人才培训。围绕农业主导产品,大力开展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要依托省内大专院校及县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农业培训学校,乡镇农民技术学校,以实用技术现代农业,市场经济、法律知识为重点,对基地和示范村的农民进行系统培训,培养一大批农村生产能力,能工巧匠,经营能人和科技带头人。要继续推进“阳光工程”,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技能培训。
    (八)要大力优化发展环境,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对现行扶持龙头企业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要加强督促,落实责任制,进一步优化龙头企业发展环境。要完善“十百千”工程运行工作机制,加强对“十百千”工程组织实施过程的各项服务,对用地、用水、用电以及其他有关行政审批的事项,要开设“绿色通道”,尽可能简化手续,保障“十百千”工程的顺利实施。
    (九)要建立和完善考核奖励机制。为了更好地推动“十百千”工程的组织实施,县政府将按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对县有关部门及乡镇政府进行目标管理考核,建立工作责任制。对利益联接机制紧密、带动农户能力明显提高、农民增收明显增加的龙头企业要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和考核办法,将参照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的奖励、考核办法。
    (十)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从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十百千”工程的重大意义,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的工作日程。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部署、协调“十百千”工程组织实施的各项工作,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局)负责“十百千”工程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各乡(镇、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也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结合本区域实际和本部门的职能,建立“十百千”工程工作联系制度和联系点,帮助项目单位制订详细的实施规划或方案,提供指导和服务。要积极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十百千”工程,倡导全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努力形成组织实施“十百千”工程的强大合力。
附件:龙南县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和一村一品示范村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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