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府办发〔2007〕37号
龙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南县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九连山、安基山营林林场,东坑、黄沙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龙南县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七年七月三日
龙南县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实施方案
为培育和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意识,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扩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发改企业[2005]966号)以及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积极推进我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南银办发[2007]107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优化信用环境为核心,以经济金融双赢为目标,统一领导,积极协调配合,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全面建设中小企业信用体系,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从基础入手,争取在三年之内完善和建立起包括中小企业信用基础建设,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库建设、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建设、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中小企业失信惩戒机制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近期则重点完成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信息征集对象。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对象,是已取得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尚未与银行发生贷款关系的中小企业(已有贷款关系的中小企业的信息已被采集加载入企业征信系统),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中小法人企业的界定按年销售额确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领域,年销售额在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业领域,年销售额在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
(二)信息征集任务。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实行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今年我县完成不少于100户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工作,若不足100户,则对辖区内全部中小法人企业信用信息进行征集。信息征集的重点放在规模以上的成长型企业,辖区内工业园区的中小企业全部纳入征集范围。2007年10月30日前,完成今年100户中小企业信息征集任务,然后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所有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征集工作。
(三)信息征集内容。信息征集工作按照《中小企业信用档案申报表》规定的内容组织开展,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银行信用信息和非银行信用信息。今年征集的企业财务信息为2006年年报数据,以后企业基本信息和其他信息在没有发生重大变更的情况下每年更新一次,财务、经营信息每半年更新一次,数据填报时点为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1日。
(四)信息征集方式。信息征集主要采取由县人民银行会同企业的开户行直接向企业征集的方式进行。即由县人民银行列出当地所有符合征集对象的中小企业清单,据此从数据源单位进行相关中小企业信息的征集;有关工商登记注册信息、税务登记信息及相关基本信息,从工商、税务等部门及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征集;账户开户信息由县人民银行利用账户管理系统征集;中小企业高管人员和出资人信息以及产品质量和合同及其履约信息,由县人民银行向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征集;中小企业的经营和财务信息,由县人民银行会同企业的开户行直接向企业征集;各种非银行信息向有关部门和机构征集。各有关部门应认真配合牵头单位的信用信息征集工作,不得找借口拖延此项工作的开展。
县人民银行为征集的每一户企业配发贷款卡编码,作为中小企业的身份标识。
(五)信息录入与更新。县人民银行将所征集的中小企业信息进行认真整理、审核,并将所征集的信息上报人民银行总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2007年10月31日前,完成规定企业户数的信息征集、录入和上报工作。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6月底前,成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并由协调领导小组布置各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营造浓厚氛围,共同推进辖内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7月-10月。由县人民银行根据企业账户信息和贷款卡发放信息进行匹配筛选,确定本辖区需要征集的中小企业名单,并反馈给各企业开户银行及相关的政府部门开展信用信息的征集工作。同时,由县人民银行组织开展中小企业信息征集与相关金融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指导中小企业如实填写相关信用信息。
(三)考核验收阶段。2007年11月10日前,组织对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教育和引导中小企业诚实守信,依法合规经营,重视积累自身的信用记录;有利于帮助中小企业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有利于改善我县金融生态环境,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政府各行政管理部门形成合力,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使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获得优惠和便利,失信企业受到限制和惩戒,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为荣,见利忘义为耻”的和谐信用文化。各成员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推行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在思想上形成共识。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确保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发挥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作用,成立县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人民银行行长、中小企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委、经贸委、外经贸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和金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协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我县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民银行,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要开展好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培训、宣传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通过培训、指导、宣讲等方式,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财务人员的金融和财务知识水平,增强信用意识。
(三)密切配合,强化协调。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县协调领导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中小企业信息的征集工作,督促中小企业如实填报《中小企业信用档案申报表》。各金融机构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明确专人负责中小企业信息征集工作,督促开户中小企业真实、及时报送有关数据和信息,并将中小企业填报的申报表进行整理、核实后及时报送县人民银行。
(四)认真实施,务求实效。县人民银行应定期将征集到的中小企业名录反馈各有关部门,鼓励金融机构充分利用数据库信息资源,对有信用、有市场、有效益的中小企业增加信贷投入。各金融机构要研究并提供诸如打包贷款、应收账款质押等金融产品创新,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五)严格考核,强化指导。县协调领导小组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和激励机制,定期通报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进展情况,并在金融机构中组织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竞赛评比活动,对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附:
龙南县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征集名单.doc
龙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7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