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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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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

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分  2023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龙编发[2021]21号《中共龙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龙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规定,龙南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经办、社会保障卡管理工作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本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单位1个,纳入本单位2023年编制人数40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0人。实有人数40人,其中在职人数40人,退休人数9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龙南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26597.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46.49万元,主要原因为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补贴、失地农民参加城乡居保参保缴费一次性补贴及退役军人及县处级企业退休干部生活补贴等预算支出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497.31万元,较上年减少3546.4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它收入100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无增减;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龙南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26597.31万元, 较上年预算减少3546.49万元,主要原因为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补贴、失地农民参加城乡居保参保缴费一次性补贴及退役军人及县处级企业退休干部生活补贴等预算支出减少。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462.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7.88万元,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28.0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1.5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9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3001.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727.33万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001.6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15.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8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32.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06万元,其他支出10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 工资福利支出428.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1.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004.8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727.2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龙南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26597.31万元,较上年减少3546.49万元。主要原因为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补贴、失地农民参加城乡居保参保缴费一次性补贴及退役军人及县处级企业退休干部生活补贴等预算支出减少。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15.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8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32.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06万元,其他支出10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62.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7.88万元,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28.0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1.5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9万元;项目支出26134.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94.3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1.55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龙南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3032.9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032.95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龙南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年龙南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对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3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2023年龙南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预算安排项目22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26134.56万元,其中:2023年失地农民生活补贴(据实支付)898.88万元、2023年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据实支付)396.52万元、2023年离休建老津补贴11.958万元、2023年退役军人及县处级企业退休干部生活补贴(据实支付)103.14万元、2023年失地农民参加城乡居保参保缴费一次性补贴(据实支付)3032.95万元、2023年为特殊群体(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据实支付)110.5万元、2023年原城乡居民及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支付额(据实支付)24万元、2023年助保贷款利息(据实支付)20万元、2023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据实支付)407.25万元、202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据实支付)2000万元、2023年重度残疾人、低保常补对象等特殊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据实支付)18万元、2023年机关事业职业年金基金补助(据实支付)1800万元、2023年城乡居保参保缴费政府补贴(据实支付)201.79万元、2023年县级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补贴(据实支付)2908.93万元、2023年返城知青、大集体、手工业联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据实支付)180.7万元、2023年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补贴(据实支付)7851.64万元、202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据实支付)5916.26万元、2023年其他收入资金100万元、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业务工作经费45万元、2023年养老基金激励经费92.24万元、2023年邮电费办公电话费、住宅电话费、福利费(防暑降温)4.856万元、2023年设备购置(含信息网络构建)10万元。

本单位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详见第二部分附表。

(十)重点项目: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补贴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为全面推动龙南苏区振兴发展,加快推进龙南城镇化建设进程,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维护好被征地农民合法的养老保障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8]8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12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市府发[2015]13号)、《龙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南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龙府办发[2015]90号)等文件要求,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同一制度平台,不建立单独的养老保险制度;坚持谁用地、谁负责,实行政府给予参保缴费补贴和个人履行缴费义务相结合。

2)立项依据:项目根据《龙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南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龙府办发[2015]9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我县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等事项的通知》(龙府办字[2017]49号)等文件要求立项,依据充分。

3)实施主体:被征地农民。

4)实施方案:项目预算按照《龙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南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龙府办发[2015]90号)文件中参保缴费补贴标准以及《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府挂账资金偿还协议》实施。

5)实施周期:202301-202312

6)年度预算安排:7851.64万元

7)绩效目标:保障2023年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补贴按时足额到位。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龙南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公务接待费8.55万元,与上年减少0.45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出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6】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28单位%29Excel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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