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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2022年粮食生产及农机购置奖补政策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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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粮食生产奖补政策的导向性、针对性、激励性,广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稳定农民种粮收益,根据《关于下发<粮食生产县级奖补政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市农字〔202213号)《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龙办字〔20224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补对象

从事粮食生产的一般种植户、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企业、家庭农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及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奖补项目及标准

(一)抛荒地复耕复种补助。对新开垦抛荒耕地且种植了水稻的村集体给予251/亩一次性补助。对弃耕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格,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二)农机购置累加奖补。对购置国家补贴范围内农机具发展水稻生产的村集体,除享受国家购机补贴政策外,再由市财政统筹资金进行本级累加补足购机总额的50%

(三)早稻集中育秧奖补。对早稻育秧3亩以上(含)并兜底托管种植早稻的村集体给予2000/亩补助(秧田面积的认定:按培育种植15亩大田用秧折算为1亩秧田进行奖补,也可用播种量来折算秧田面积,即每播种15公斤杂交稻种子为1亩秧田进行奖补),每村育秧奖补2万元封顶(含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早稻育秧)。

(四)粮食种植奖补。按照“谁种谁得、多种多得”的原则,鼓励发展规模化种植,“双季稻”栽培,按早稻、晚稻实际种植面积分档奖补,种植一季稻(中稻)则不享受奖补。对种植早稻、晚稻50亩(不含)以下的,每季各奖补100/亩;对种植50亩至100亩(不含)的,每季各奖补150/亩;对种植100亩以上(含)的,每季各奖补200/亩。

三、奖补发放程序

(一)核实种植补助面积。按照“村组登记、乡镇复核、市级抽查”的程序,对“双季稻”种植面积、早稻集中育秧面积、抛荒地复耕复种面积及奖励金额进行核实。

1.村组登记

登记方法采取农户申报、村组核实(查看农户购买种子数量发票或现场核实)形式进行。村组对农户种植的早稻、晚稻面积进行逐户逐个田块登记,并填写《2022年水稻种植面积核实村组登记表》(附件1),村组登记表须由农户签字确认,并经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后,汇总填写《2022年水稻种植面积核实行政村汇总表》(附件2)上报乡镇。早稻集中育秧面积、抛荒地复耕复种面积经核实确认后分别填写《2022年早稻集中育秧面积登记表》(附件4)《2022年龙南市弃耕抛荒地及复耕登记表》(附件5),由技术指导督导小组对督导乡镇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间:早稻:2022515日前;晚稻:2022815日前。〕

2.乡镇复核

各乡镇对行政村上报的水稻种植面积进行汇总,结合本乡镇水稻种子购买和种植情况进行全面复核或组织人员抽查审核,确定补助面积无误后,填写《2022年水稻种植面积核实乡镇汇总表》(附件3)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间:早稻:2022525日前;晚稻:2022825日前。〕

3.市级抽查

技术指导督导小组对督导乡镇的早稻、晚稻种植面积进行抽查核查,对各乡镇100亩(含)以上的抽查户数比例不低于乡镇总数30%50亩(含)以上到100亩的抽查户数比例不低于乡镇总数20%50亩以下核查户数不低于10户,最终核定各乡镇水稻种植面积,所抽查核查面积以GPS 测量仪测定数据为准。〔完成时间:早稻:202265日前;晚稻:202295日前。〕

(二)发放补贴资金。根据市级核定的早稻、晚稻种植面积,计算每户早稻、晚稻种植补助资金,补助资金按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要求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要求拨付

(三)核实购机补助。“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严格落实《关于印发<龙南市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市农字〔202121号)精神,确保购机累加补贴资金申请与农机购置补贴中的国家基本补贴紧密结合。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结果,对已经获得国家农机购置基本补贴的累加补贴对象进行逐一登记,填写《2022年农机购置累加补贴登记核实表》(附件6),并按方案要求对累加补贴的机具逐台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补贴对象签字并加按手印,市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核实意见后,向市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申请。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宣传用好粮食生产各项奖励政策,调动提高种粮户的积极性,稳定粮食面积和产量

(二)强化监检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要加强对粮食政策奖补资金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奖补面积认定是否正确、奖补发放材料档案是否齐全等。各乡镇、村组要对奖补对象和奖励面积严格把关,对上报的数据真实性负责,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奖励资金等违规行为对在实施奖励政策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或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强化档案管理。建立奖补资金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各乡镇要做好各项奖补政策的台账管理,特别是双季稻种植台账,对办理奖补项目的材料报表要全部整理归档。

(四)强化公示监督。严格落实奖补资金公示制度,各行政村早稻、晚稻种植面积、奖补金额必须张榜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保存公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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