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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及发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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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办条件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具有龙南市户籍;
    2.持有残疾证;   
    3.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具有龙南市户籍;
      2.持有残疾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   
      3.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三)注意事项:
1、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人不可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和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不可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3、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不可重复申领。
二、补助类型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
三、申办程序
书面申请→乡镇受理、初审→入户调查→上传全国残疾人信息管理系统核对→市残联审核→市民政局审批
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窗口书面申请,也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等代为办理申请事宜。异地可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窗口进行“跨省通办”(即具有本地户籍,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申办条件的残疾人,可在异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
四、发放情况
2021年1至11月,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05万人次243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4.22万人次295.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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