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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四子”工作法,严把资金使用管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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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四子”工作法,严把资金使用管理关

69日至13日,龙南县全境普降大暴雨,局部地区出现特大暴雨。尽管应对准备充分,但暴雨之大、水势之猛超越历史,全县遭受罕见特大洪涝灾害及泥石流、滑坡等次生灾害,造成前所未有的损失。全县有92682人受灾,农作物受灾35003.4亩,倒塌房屋3603间,其中百年历史的夹湖乡花树村永兴围501间房屋整体倒塌。同时,鲟鱼产业遭受灭顶之灾。农林经济、水利设施、公路与桥梁、通信电力、家庭财产等各项直接经济损失总计11.57亿元。

面对百年难遇的灾情,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第一时间下拨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生活救灾资金1850万元给龙南县,为及时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传达给受灾群众,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龙南县从《江西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建201927》中找思路找方法,细化、深化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实施,规范化、标准化的组织了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的发放,大力推行“瞄靶子、定调子、过筛子、量尺子”的“四子”工作法,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瞄靶子”,致力公平公正。6·10”特大洪灾发生后,龙南县不等不靠,紧急下拨各乡(镇、场、管委会)1010万元,并积极组织捐赠款物1149.85万元,立即开始灾后救助和重建工作,先期解决了最需要生活救助灾民的困难。“民不患寡,而患不公”,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生活救灾资金1850万元到位后,龙南县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传达好中央、省市关心关怀和温暖上来,把工作的“靶心”聚焦到发放资金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上来。

二是“定调子”,“三上三下”确定。龙南6·10特大洪灾灾情那么重,灾民那么多,哪些灾民需要生活救助,哪几种情况需要生活救助,各乡(镇、场、管委会)受灾情况不一,如何认定条件和救助标准?为此龙南县非常明确:全县必须统一一个生活救助的认定条件和发放标准,把它当做我们开展工作的总基调。为此龙南县 “三上三下”反复斟酌确定。

第一个“上下”即龙南县反复研读省厅下发的资金管理办法,遇有不懂的及时向省厅市局请示汇报。吃透上级文件要求,确定基本的工作思路,再到受灾较重的杨村、九连山、夹湖等五个乡镇,逐一征求意见;第二个“上下”即向分管及相关的县领导汇报,拟定初步的救助认定条件和发放标准,下发至各乡(镇、场、管委会)征求意见并进行发放资金测算,同时征求民政、财政、农业等相关部门的意见;第三个“上下”即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龙南县“6·10特大洪灾生活救助对象认定条件、发放标准》、《龙南县自然灾害救助资金测算及预拨一览表》,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和县委审定后,预拨各乡镇自然灾害补助资金1736.44万元,其余资金用于调剂给实际工作中不足的乡(镇、场、管委会)或用于其他符合条件的自然灾害救助。

通过“三上三下”,龙南县确定了全县统一的6·10特大洪灾生活救助对象认定条件、发放标准,将此次生活救助资金的发放确定为过渡期生活救助、灾后应急救助、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4大类10个标准,便于各乡(镇、场、管委会)集体操作。

三是“过筛子”,注重规范实施。各乡(镇、场、管委会)按照《江西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结合《“6·10”特大洪灾生活救助对象认定条件、发放标准》,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或村民小组提名、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并公示、乡镇审核并公示、县应急管理局复核和审批”的程序逐级审核报批,坚持民主评议、张榜公布、登记造册,完善公示制度,公开透明发放过程,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每一个环节都严格要求具体操作的程序步骤以及需完善的资料清单,还统一设计了样表便于统一标准和具体操作,通过一遍一遍“过筛子”,确保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有序,从而也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和干群关系。

四是“量尺子”,严格监管考核。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启动以来,县应急管理局会同财政、纪委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多次对救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既查救助资金拨付情况,又查资金使用情况;既查救助资金公开、公平、公正发放情况,又查救助台账资料管理情况。对资金发放不到位、发放程序把关不严的乡镇将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并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发放情况、灾害救助工作作为应急管理重点工作绩效考核评定的一项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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