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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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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2025学期学生资助政策

一、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1.农业农村部门确认的脱贫户(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未消除风险的两类监测对象(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如果已消除风险,教育资助应持续到完成当前学段)

2.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镇困群众家庭学生、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农村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

3.经残联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4.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5.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资助金

1.资助对象:

符合入园年龄,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民办幼儿园入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2.资助标准:

脱贫户(原建档立卡)学生和民政部门认定的城镇贫困、农村低保、农村特困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1500元/生/年(每人每学期750元

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已消除风险的持续到完成当前学段)、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农村低保边缘户、农村支出型困难户及其他困难家庭学生1000元/生/年(每人每学期500元

(二)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1.补助标准:

①脱贫户(原建档立卡)学生和民政部门认定的城镇贫困、农村低保、农村特困、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小学1750元/生/年(每人每学期875元),初中2000元/生/年(每人每学期1000元);

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已消除风险的持续到完成当前学段)、困难残疾人子女、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边缘户、农村支出型困难户及其他困难家庭学生:小学1250元/生/年(每人每学期625元),初中1500元/生/年(每人每学期750元)。

(三)义务教育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1.补助对象:

经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学校(含民办)在籍在校且非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补助标准:

小学625元/生/年(每人每学期312.5元),初中750元/生/年(每人每学期375元)。

(四)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包括复读生、借读生、补习生等临时性生源和已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的综合高中学生)。       

2. 资助标准:

1800元/生/年、2300元/生/年、2800元/生/年三档资助,脱贫户学生、城镇贫困、农村低保、农村特困、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已消除风险的持续到完成当前学段)、困难残疾学生、困难残疾人子女、农村低保边缘户、农村支出型困难户及其他困难家庭学生具体的资助金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审,确保按生均1150元每学期的标准发放。

(五)普通高中免学费

1.免学杂费对象:

脱贫户学生、城镇贫困、农村低保、农村特困、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困难残疾学生。

免学费学生应是在籍在校学生,因此,补习生和没有学籍的学生不能享受免学费。

2. 免学杂费标准:1100元/人/年(每学期每人550元);

(六)高考入学政府资助

1.资助对象: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高职院校)的江西籍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包括社会考生)。

2.资助标准:一次性资助人民币6000元(省资助标准为5000元,赣州市每人提标1000元)。

(七)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一、二、三年级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脱贫户(原建档立卡)和城镇贫困学生应全覆盖。

2.资助标准:2300元/生/年(每学期每人1150元)。

(八)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

1.资助对象:全日制一、二、三年级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非涉农专业中1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2.资助标准:根据《关于调整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学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从2024年秋季学期新生开始执行新标准。

(九)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申请对象:被国家正式录取的大专以上高校新生、在读大学生(含民办高校和高职院校)、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研究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办理方式:申请人应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市教科体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贷款。

3.贷款额度:全日制本专科生一次贷款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一次贷款不超过25000元;按年度申请和发放。

4.办理时间:每年7月底至9月底。

5.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毕业后有5年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宽限期结束,必须每年按合同计划还本付息,每年的12月20日前为还当年本息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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