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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龙南市政府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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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龙南市政府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的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扎实做好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推动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根据赣州市政府办《关于建立赣州市政府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16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建立龙南市政府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以下简称议事协调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赣州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地方金融监管协作,推动防范化解地方重大金融风险,协同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协调解决全市金融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议事协调机制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金融办)、市金融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人民银行龙南支行、赣州银保监分局龙南监管组主要负责同志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发改委、市科技创新中心、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议事协调机制成员如遇工作职务调整,由新任职的同志自然接替履职,不再另行发文。

议事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市金融服务中心,由市金融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明确有关责任股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负责日常沟通协调,如联络员发生变更应及时向办公室书面报备。

三、工作规则

议事协调机制以定期例会和专题会议形式召开。定期例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研究协调推进全市金融工作重大事项。专题会议视情召开,需协调或讨论的事项,先由成员单位提出,再由议事协调机制办公室预审,通过预审并报组长同意后上会,最后由出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协商一致,形成专题会议纪要印发。

四、工作要求

(一)议事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议事协调机制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工作事项,结合职能职责抓好组织落实。议事协调机制办公室要跟踪工作进展,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议事协调机制报告有关情况。

(二)议事协调机制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金融服务中心代章。

附件:龙南市政府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成员名单

2022218

附件

龙南市政府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成员名单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叶志明   市政府办主任

钟晓智市金融服务中心负责人

    员:人民银行龙南支行、赣州银保监龙南监管组主要负责同志,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发改委、市科技创新中心、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

议事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市金融服务中心,承担议事协调机制的日常工作,市金融服务中心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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