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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计划】2022年龙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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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龙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赣州市市场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印发2022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赣市市监食检20215号)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切实保障我市人民群众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食品安全为根本遵循,制定2022龙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第一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以切实保障我市人民群众元旦、春节期间等重点时间节点食品安全为根本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百姓关注,通过食品抽样检验,紧盯高风险食品、高风险指标、高风险区域等食品安全问题,为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更加坚实保障。

二、工作原则

1.品种及项目。根据《江西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1版)主要对食用农产品、“四小”、流通、餐饮及生产环节等食品进行抽检。检验项目根据实施细则第一章,结合历年高风险项目制定,各品种检验项目不少于6项(细则品种项目少于6项必须全项检验)。餐饮食品按照《餐饮食品监督抽检品种项目》执行。(详见附件3、4、5)

2.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舆情热点、节令热销和突发性食品问题,围绕涉及人民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性指标,对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重点项目开展抽检工作。

3.坚持监检结合。注重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的互通,有效防控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主动公开监督抽检结果,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4.坚持分工明确。按照统一制定抽检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报送、统一结果利用的原则,重点对辖区内城乡结合、农村地区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小食杂店等进行抽样。

三、工作任务

县级食品专项抽检任务:共154批次(食用农产品66批次、“四小”等环节食品88批次)。其中根据赣州市卫健委《关于我委实施2021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的报告》通报,加强对芦蒿、芋头、藠头的抽检。(详见附件3、4)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筑牢风险防线,切实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

(二)信息录入

食品抽检、核查处置信息录入工作坚持“谁抽样、谁录入” “谁检验、谁录入”“谁核查、谁录入”的原则,对食用农产品的抽检、核查处置按市场监管总局新出台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的要求执行。对其他食品抽样、检验、核查处置应严格按《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要求,完成抽样后应及时将抽样信息录入“国抽系统”上传;对合格样品由各检验机构审核后录入“国抽系统”上传;不合格样品由执法稽查局及时组织核查处置,并将处置结果信息及时录入“国抽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三)核查处置

执法稽查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在5日内送达食品生产经营者,按规定要求督促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并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检验结论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应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及时移送移交。要严格落实核查处置工作五个到位的要求,确保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按时完成率达到90%以上。

(四)信息公布

在保证食品安全抽检、核查处置准确、有效的同时,及时公布监督抽检结果信息、风险控制信息和核查处置信息,对不合格产品信息进行风险解读。在4月10日前对食用农产品抽检结果公布率应达到 100%(须严格按程序和要求在“国抽系统”公示)。

(五)规范数据应用

抽检数据按要求规范应用,承检机构应及时在“国抽系统”形成全项目电子检验报告,执法稽查局原则上以电子版检验报告作为执法依据。抽样数据提交“国抽系统”入库日期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承检机构接样日期至出具检验报告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对食品安全抽检数据退修应先向赣州市局申请,经审核后由赣州市局统一报省局审批。抽检数据退修率(包括超期接样,检验时限超期,数据完全提交后退修)严控在0.5%以下。

(六)异议和复检

异议和复检工作由我市局负责受理。受理工作应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5号)、《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国市监食检[2020]184号)和江西省地方标准《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规范》的要求执行。

(七)完成时间

1.计划报备:于2021年12月30日前将第一批食品安全抽检实施方案、食品抽检工作联系人(详见附件7)、确定承检机构情况(包含:品种、批数、承检机构)报送至赣州市局食品抽检科。

2.抽检工作:于2022年3月11日完成所有食品抽样,于2022年3月30日完成所有食品检验工作。

(八)加强与承检机构合作

承检机构应积极配合我市局完成各项食品抽检工作。对食品抽样工作,由我市局派出抽检人员进行,并在抽样单、告知书等抽检文书中签字确认。

、样品编号规则

XC加17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XC代表县抽,21代表年份,xxxxxx为被抽样单位所在行政区划代码,aaaa为抽样单位机构代码,bbbbb为流水号。(在备注栏中备注计划类别、抽样环节和食品品种)

各单位使用行政区划代码

序号

单位

行政区代码

1

龙南

360727

各抽样单位机构代码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代码

1

龙南市场监督管理局

3897

抽样人员联系方式:

系 人:唐卫星  联系电话:0797-3544811 

电子邮箱:601209781@qq.com

系统录入人员联系方式:

系 人:唐卫星  联系电话:0797-3544811 

电子邮箱:601209781@qq.com

核查处置人员联系方式:

系 人:范龙辉 联系电话:0797-3544811

电子邮箱:117447388@qq.com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1

2022年赣州市市级第一批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分配表

序号

单位

人口数(万人)

县级元旦春节食品专项计划(批)

春季校园食品专项计划(批)

合计(批)

1

龙南市

31.92

154

/

154

全市总计

/

154

/

154

附件2

2022赣州市(市、区)“元旦、春节、元宵”食品专项抽检任务分配表

序号

单位

人口数

按人口比例分配各县(市、区)食品抽检任务批次(批)

食用农产品

“四小”、餐饮、流通及生产环节食品

总批次

11

龙南市

31.92

66

88

154

合计

/

66

88

154

附件3

2022年赣州市市、县(市、区)级“元旦、春节、元宵”食品专项抽检品种及任务分配表

食品大类

龙南市

粮食加工品

3

食用油

2

调味品

3

肉制品

3

乳制品

3

饮料

1

方便食品

1

饼干

1

速冻食品

1

薯类和膨化食品

1

糖果制品

3

酒类

2

蔬菜制品

1

水果制品

2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2

食糖

1

淀粉及淀粉制品

1

糕点

2

豆制品

1

餐饮食品

10

自主选择

44

小计

88

食用农产品

66

合计

154

备注:1.食用农产品抽验禽畜肉及副产品比例不低于18%,水产品比例不低于3%,蔬菜比例不低于18%,水果比例不低于10%,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不低于1%


附件4          

芦蒿、芋头、藠头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检测方法

1

铅(以Pb计)

GB 2762

GB 5009.12

2

镉(以Cd计)

GB 2762

GB 5009.15

GB 5009.268

附件5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品种项目

食品大类 (一级)

食品大类

(二级)

食品大类

(三级)

食品大类

(四级)

检验项目

餐饮食品

米面及其制品(自制)

小麦粉制品(自制)

发酵面制品(自制)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铅、脱氢乙酸

油炸面制品(自制)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 计)、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

复合调味料(自制)

半固态调味料(自制)

火锅调味料(底料、蘸料)(自制)

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铅、苏丹红I、苏丹红II、苏丹红III、苏丹红IV、总砷

水产及水产制品(自制)

水产及水产制品(自制)

生食动物性水产品(餐饮)

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 计)、吸虫囊蚴、线虫幼虫、绦虫裂头蚴

坚果及籽类食品(餐饮)

坚果及籽类食品(餐饮)

花生及其制品(餐饮)

黄曲霉毒素B1、霉菌

餐饮具

复用餐饮具

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复用餐饮具 (集中清洗消毒服务单位消毒)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

饮料(自制)

饮料(自制)

果蔬汁等饮料(自制)

色素(亮蓝、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新红、胭脂红、诱惑红、赤藓红)、三氯蔗糖、展青霉素、阿斯巴甜、安赛蜜、铅、糖精钠、甜蜜素

其他饮料(自制)

阿斯巴甜、铅、三聚氰胺、三氯蔗糖

附件6

每月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报表

序号

供样单位

抽样编号

检品名称

商标

包装

生产单位

生产企业地址

批号/生产日期

规格

检品

数量

被抽样单位

抽样地址

抽样日期

质量等级

效期

抽样者

检验单位

检验结果

不合格项目

附件7

食品抽检工作联系表

食品抽检

牵头科(股)室

产品质量股

科(股)室负责人

赖信

食品抽检数据、总结、计划报送、系统录入联络人

唐卫星

联络人电话、手机

0797-3544811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联络人

范龙辉

联络人电话、手机

0797-3544811

食品检验报告书送达联络人

唐卫星

联络人电话、手机

0797-3544811

通讯地址

龙南市龙泉大道34号

邮编

341700


龙南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1230日印发

龙市监字〔202146

2022龙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赣州市市场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印发2022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赣市市监食检20215号)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切实保障我市人民群众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食品安全为根本遵循,制定2022龙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第一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以切实保障我市人民群众元旦、春节期间等重点时间节点食品安全为根本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百姓关注,通过食品抽样检验,紧盯高风险食品、高风险指标、高风险区域等食品安全问题,为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更加坚实保障。

二、工作原则

1.品种及项目。根据《江西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1版)主要对食用农产品、“四小”、流通、餐饮及生产环节等食品进行抽检。检验项目根据实施细则第一章,结合历年高风险项目制定,各品种检验项目不少于6项(细则品种项目少于6项必须全项检验)。餐饮食品按照《餐饮食品监督抽检品种项目》执行。(详见附件3、4、5)

2.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舆情热点、节令热销和突发性食品问题,围绕涉及人民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性指标,对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重点项目开展抽检工作。

3.坚持监检结合。注重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的互通,有效防控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主动公开监督抽检结果,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4.坚持分工明确。按照统一制定抽检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报送、统一结果利用的原则,重点对辖区内城乡结合、农村地区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小食杂店等进行抽样。

三、工作任务

县级食品专项抽检任务:共154批次(食用农产品66批次、“四小”等环节食品88批次)。其中根据赣州市卫健委《关于我委实施2021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的报告》通报,加强对芦蒿、芋头、藠头的抽检。(详见附件3、4)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筑牢风险防线,切实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

(二)信息录入

食品抽检、核查处置信息录入工作坚持“谁抽样、谁录入” “谁检验、谁录入”“谁核查、谁录入”的原则,对食用农产品的抽检、核查处置按市场监管总局新出台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的要求执行。对其他食品抽样、检验、核查处置应严格按《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要求,完成抽样后应及时将抽样信息录入“国抽系统”上传;对合格样品由各检验机构审核后录入“国抽系统”上传;不合格样品由执法稽查局及时组织核查处置,并将处置结果信息及时录入“国抽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三)核查处置

执法稽查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在5日内送达食品生产经营者,按规定要求督促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并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检验结论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应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及时移送移交。要严格落实核查处置工作五个到位的要求,确保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按时完成率达到90%以上。

(四)信息公布

在保证食品安全抽检、核查处置准确、有效的同时,及时公布监督抽检结果信息、风险控制信息和核查处置信息,对不合格产品信息进行风险解读。在4月10日前对食用农产品抽检结果公布率应达到 100%(须严格按程序和要求在“国抽系统”公示)。

(五)规范数据应用

抽检数据按要求规范应用,承检机构应及时在“国抽系统”形成全项目电子检验报告,执法稽查局原则上以电子版检验报告作为执法依据。抽样数据提交“国抽系统”入库日期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承检机构接样日期至出具检验报告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对食品安全抽检数据退修应先向赣州市局申请,经审核后由赣州市局统一报省局审批。抽检数据退修率(包括超期接样,检验时限超期,数据完全提交后退修)严控在0.5%以下。

(六)异议和复检

异议和复检工作由我市局负责受理。受理工作应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5号)、《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国市监食检[2020]184号)和江西省地方标准《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规范》的要求执行。

(七)完成时间

1.计划报备:于2021年12月30日前将第一批食品安全抽检实施方案、食品抽检工作联系人(详见附件7)、确定承检机构情况(包含:品种、批数、承检机构)报送至赣州市局食品抽检科。

2.抽检工作:于2022年3月11日完成所有食品抽样,于2022年3月30日完成所有食品检验工作。

(八)加强与承检机构合作

承检机构应积极配合我市局完成各项食品抽检工作。对食品抽样工作,由我市局派出抽检人员进行,并在抽样单、告知书等抽检文书中签字确认。

、样品编号规则

XC加17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XC代表县抽,21代表年份,xxxxxx为被抽样单位所在行政区划代码,aaaa为抽样单位机构代码,bbbbb为流水号。(在备注栏中备注计划类别、抽样环节和食品品种)

各单位使用行政区划代码

序号

单位

行政区代码

1

龙南

360727

各抽样单位机构代码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代码

1

龙南市场监督管理局

3897

抽样人员联系方式:

系 人:唐卫星  联系电话:0797-3544811 

电子邮箱:601209781@qq.com

系统录入人员联系方式:

系 人:唐卫星  联系电话:0797-3544811 

电子邮箱:601209781@qq.com

核查处置人员联系方式:

系 人:范龙辉 联系电话:0797-3544811

电子邮箱:117447388@qq.com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1

2022年赣州市市级第一批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分配表

序号

单位

人口数(万人)

县级元旦春节食品专项计划(批)

春季校园食品专项计划(批)

合计(批)

1

龙南市

31.92

154

/

154

全市总计

/

154

/

154

附件2

2022赣州市(市、区)“元旦、春节、元宵”食品专项抽检任务分配表

序号

单位

人口数

按人口比例分配各县(市、区)食品抽检任务批次(批)

食用农产品

“四小”、餐饮、流通及生产环节食品

总批次

11

龙南市

31.92

66

88

154

合计

/

66

88

154

附件3

2022年赣州市市、县(市、区)级“元旦、春节、元宵”食品专项抽检品种及任务分配表

食品大类

龙南市

粮食加工品

3

食用油

2

调味品

3

肉制品

3

乳制品

3

饮料

1

方便食品

1

饼干

1

速冻食品

1

薯类和膨化食品

1

糖果制品

3

酒类

2

蔬菜制品

1

水果制品

2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2

食糖

1

淀粉及淀粉制品

1

糕点

2

豆制品

1

餐饮食品

10

自主选择

44

小计

88

食用农产品

66

合计

154

备注:1.食用农产品抽验禽畜肉及副产品比例不低于18%,水产品比例不低于3%,蔬菜比例不低于18%,水果比例不低于10%,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不低于1%


附件4          

芦蒿、芋头、藠头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检测方法

1

铅(以Pb计)

GB 2762

GB 5009.12

2

镉(以Cd计)

GB 2762

GB 5009.15

GB 5009.268

附件5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品种项目

食品大类 (一级)

食品大类

(二级)

食品大类

(三级)

食品大类

(四级)

检验项目

餐饮食品

米面及其制品(自制)

小麦粉制品(自制)

发酵面制品(自制)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铅、脱氢乙酸

油炸面制品(自制)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 计)、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

复合调味料(自制)

半固态调味料(自制)

火锅调味料(底料、蘸料)(自制)

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铅、苏丹红I、苏丹红II、苏丹红III、苏丹红IV、总砷

水产及水产制品(自制)

水产及水产制品(自制)

生食动物性水产品(餐饮)

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 计)、吸虫囊蚴、线虫幼虫、绦虫裂头蚴

坚果及籽类食品(餐饮)

坚果及籽类食品(餐饮)

花生及其制品(餐饮)

黄曲霉毒素B1、霉菌

餐饮具

复用餐饮具

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复用餐饮具 (集中清洗消毒服务单位消毒)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

饮料(自制)

饮料(自制)

果蔬汁等饮料(自制)

色素(亮蓝、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新红、胭脂红、诱惑红、赤藓红)、三氯蔗糖、展青霉素、阿斯巴甜、安赛蜜、铅、糖精钠、甜蜜素

其他饮料(自制)

阿斯巴甜、铅、三聚氰胺、三氯蔗糖

附件6

每月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报表

序号

供样单位

抽样编号

检品名称

商标

包装

生产单位

生产企业地址

批号/生产日期

规格

检品

数量

被抽样单位

抽样地址

抽样日期

质量等级

效期

抽样者

检验单位

检验结果

不合格项目

附件7

食品抽检工作联系表

食品抽检

牵头科(股)室

产品质量股

科(股)室负责人

赖信

食品抽检数据、总结、计划报送、系统录入联络人

唐卫星

联络人电话、手机

0797-3544811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联络人

范龙辉

联络人电话、手机

0797-3544811

食品检验报告书送达联络人

唐卫星

联络人电话、手机

0797-3544811

通讯地址

龙南市龙泉大道34号

邮编

341700


龙南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12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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