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关于开展创建赣州市建筑结构示范工程活动的通知》(赣市建字〔2016〕26号)的相关要求,由施工单位申报和自评,在各县(市、区)质监站推荐申报的基础上,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组织专家对申报工程进行现场实地查看评价和资料审阅,并于9月12日进行了公示,“盛汇城市中心一标段”等51个项目评价为“赣州市建筑结构示范工程”(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全市通报表彰。
赣州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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