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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县有线数字广播电视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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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县有线数字广播电视建设管理工作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九连山、安基山林场,东坑、黄沙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有线数字广播电视网络是传输广播电视节目、开展信息服务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国家信息化的重要支撑平台,对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提高中央、省、市、县电视节目的入户率,加快“数字龙南”建设,打造 “智慧城市”基础平台,根据国务院《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8号)、国家广电总局、建设部《关于加强有线广播电视设施建设管理确保有线广播电视安全传输的通知》(广发技字〔2002429号)、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加强地面数字电视管理的通知》(广发〔201258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8177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网融合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5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加强我县数字广播电视网络建设,确保有线数字广播电视安全传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规划布局。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建设方针,将有线数字广播电视设施建设纳入全县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由县建设局、县城管局、县房管局、县文广新局等单位共同做好有线广播电视设施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并纳入城建规划验收范围。

二、纳入建设项目同步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城镇住宅小区(含开发楼盘、集体宿舍、公寓等),要按照有关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要求配套建设有线数字电视设施,将小区内地下管孔、楼内光接收机和接入设备安装箱、线缆、墙管、桥架、配套电源等列入建设项目设计文件,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施工。

三、加强配套基础设施验收管理。有线数字广播电视基础设施的验收必须纳入新建住宅小区及商住楼工程总体验收项目中。有线广播电视基础设施测试验收工作由龙南县广电网络分公司组织。验收合格后,由开发商或业主单位统一向龙南县广电网络分公司办理有线数字电视入网手续。

四、按标准组织入户安装。住宅小区内的入户工程(由主线至用户家中的弱电信息箱)必须由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施工,也可按法定程序和要求由龙南县广电网络分公司组织施工。施工企业需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实施,以确保政府信息平台、党建、广播电视、民生服务平台的顺利落地。开发商或业主单位按工程编制预算定额支付相关的建设费,计入建设成本。

五、强化传输监管。为确保县委、县政府的政策和声音进入千家万户,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及时收看到我县的时事、政事,按照龙南县“十三五”规划部署,实现县级电视节目全覆盖,全县所有宾馆、酒店、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的有线数字广播电视网络需依法纳入广电网络节目平台传输和管理。政府指定接待宾馆、酒家和旅游接待宾馆、酒家都必须统一安装有线数字广播电视,在确保中央台和省级台电视节目传输的同时,确保所有的电视机终端能接收到赣州台和龙南台本地节目。公共场所(特别是火车站、汽车站、广场、医院等人流量大的场所)电视机终端应按时播放《龙南新闻》节目。

六、做好协作配合。全县所有宾馆、酒店、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如有私自设立“小前端”或安装使用广播电视网络传输平台以外的电视设备收看电视节目的,依法严厉打击,确保网络安全,社会稳定。由县文广新局牵头,组织县公安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610办、县广电网络分公司等单位部门联合执法。对非法经营、非法推销收看各类电视节目和设备的单位及个人要及时严厉查处,坚决予以处罚;对行政、企事业单位以各种名义统一为干部职工安装违规、非法电视设备收看电视节目的将追究领导责任。

 

 

2017 417

 

 

龙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4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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