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县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龙南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龙南县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龙南县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南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法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办审判的案件。
2.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申诉、申请再审案件。
3.依法执行和协调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委托执行的案件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4.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参与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 部门基本情况
内设及下属机构情况:政工科、办公室、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立案庭、研究室、法警大队、非诉执行庭、杨村法庭、里仁法庭、临塘法庭。
编制、人员情况:编制人数 69 人(其中行政编制65人,事业、工勤编制4人),实有人数68人,退休人员14人。
第二部分 龙南县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龙南县人民法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548.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8.45万元,较上年减少193.6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龙南县人民法院支出预算总额为1548.45万元, 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1000.45万元, 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10.3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38.7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1.34万元。项目支出54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公共安全支出1548.4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 人员经费支出561.7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10.3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1.3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38.7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龙南县人民法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48.45万元,较上年减少193.68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公共安全支出1548.4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龙南县人民法院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7年龙南县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1548.45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510.38万元, 较上年增加129.0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38.73万元, 较上年减少441.49万元,主要构成:办公费50万元,水电费18万元,邮电费22万元,差旅费120万元,维修(护)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29万元,工会经费25万元,福利费35万元,交通运行维护费70万元,退休人员公用支出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2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1.34万元,较上年减少54.67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548万元,较上年增加173.42万元,主要构成:设备购置183万元,信息网络构建120万元,其他项目245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3万元,其中采购货物预算303万元。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龙南县人民法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99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29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中央八项制度的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支出,按标准逐年降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中央八项制度的规定,公车改革后,严格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费用也相对减少。
第三部分 龙南县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为完成办案、执行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法院2017年龙南县部门预算公开表(省厅要求).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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