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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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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龙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龙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地方性规章和规划,执行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二)贯彻执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制定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贯彻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

(四)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指导并监督落实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省基本药物采购、派送、使用的管理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参与执行国家药品法典,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七)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负责完善计划生育措施,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办法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组织全县政策外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落实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八)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九)制定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

(十一)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二)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三)制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

(十四)承担县人民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地方病的综合防治和科研监测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人民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由县卫计委一个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龙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龙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龙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地方性规章和规划,执行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二)贯彻执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制定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贯彻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

(四)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指导并监督落实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省基本药物采购、派送、使用的管理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参与执行国家药品法典,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七)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负责完善计划生育措施,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办法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组织全县政策外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落实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八)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九)制定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

(十一)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二)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三)制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

(十四)承担县人民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地方病的综合防治和科研监测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人民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县卫计委。

 

第二部分  龙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247.3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  49.87万元,较上年下降51.83%;本年收入合计 1197.47万元,较上年下降53.75  %,主要原因是:2016年卫生局和计生委合并后,合并做账的第一年。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1247.3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247.34万元,较上年下降51.83%,主要原因是:2016年卫生局和计生委合并后,合并做账的第一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247.34万元,决算数为124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卫生局和计生委合并后,合并做账的第一年。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47.34万元,决算数为124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182.62万元,较上年下降57.72  %,主要原因是:2016年卫生局和计生委合并后,合并做账的第一年;商品和服务支出669.46万元,较上年下降50.52%,主要原因是:2016年卫生局和计生委合并后,合并做账的第一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4.89万元,较上年下降71.3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社保局发放工资。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9.4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 年下降683.44 万元,下降50.52%。主要原因是:2016年卫生局和计生委合并后,合并做账的第一年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5万元,决算数为54.4万元,完成预算的99.82%,决算数较上年下降9.6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不涉及此项。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9.00万元,决算数为38.97万元,完成预算的99.92%,决算数较上年增长45.13  %。主要原因是:2016年卫生局和计生委合并后,合并做账的第一年,业务增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15.5万元,决算数为15.43万元,完成预算的99.55%,决算数较上年下降53.72%。主要原因是:2016年卫生局和计生委合并后,合并做账的第一年。

“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1.6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2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5.408万元。(各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6 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6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今年来我委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制度建设,积极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合理应用评价结果。通过几年实践探索,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一定成效,初步树立了重产出和结果的绩效理念,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逐步建立以绩效目标的实现为向导,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的,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三公”经费:指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各部门应根据公开决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第三部分  龙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附件1(附表):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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