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南县纪委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县纪委概况
一、县纪委主要职能
二、县纪委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县纪委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县纪委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中共龙南县纪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县纪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共龙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为“县纪委”)与龙南县监察局(简称为“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发现违纪问题,负责初步核实。
2、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场、管委会)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命程序,决定和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负责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命程序作出相应的行政处分决定;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草拟有关文件制度。
8、会同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及乡(镇、场、管委会)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协助县委组织部审核拟提拔任用的科级领导干部人选;提出和考察审核乡(镇、场、管委会)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以及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人选;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第二部分 县纪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746.0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314.11万元,较上年增长60.14%;本年收入合计1431.95万元,较上年增长131.76%,主要原因是:上级纪委下拨赣州市党风廉政教育龙南县管理中心建设费。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1746.0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426.56万元,较上年增长83.76%,主要原因是:支付赣州市党风廉政教育龙南县管理中心建设费;年末结转和结余319.5万元,较上年下降33.52%,主要原因是:弥补了机关运行经费。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2.88万元,决算数为142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2.78%。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0.42万元,决算数为139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03%。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324.51万元,较上年下降0.35%,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基数提高、聘用人员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313.63万元,较上年增长11.97 %,主要原因是:精准扶贫挂点村帮扶资金和公车改革发放了公车补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7万元,较上年增长7.2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955.0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增加178.8万元,增长23.03%,主要原因是:精准扶贫挂点村帮扶资金和公车改革发放了公车补贴、解聘聘用司机一次补助。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2万元,决算数为60.5万元,完成预算的88.71%,决算数较上年增长26.8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未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2万元,决算数为38.12万元,完成预算的99.79%,决算数较上年增长40.92 %。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工作接待外商较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未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未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万元,决算数为22.37万元,完成预算的74.57 %,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8.43%。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发放了公车补贴、解聘聘用司机一次补助。
“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委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认真执行部门预算和财政政策要求,严格在预算范围内开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能够按照财经法规及相关制度要求使用和加强资金的绩效管理。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三部分 县纪委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附表1-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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