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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财政局机构职能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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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行政法规规章草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市、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办法,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措施。
(二)负责管理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决算。负责市本级预决算公开。
(三)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本级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管理办法。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执行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市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管理办法,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市本级政府投资基建、城建项目工程预、决(结)算审查管理工作和竣工财务决算批复。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九)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本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拟定和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
(十一)拟订财经监督的制度和办法。监督预算管理,监督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开展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教育股)
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全局有关会议组织、文件起草、文电处理、接待、信访、保密、调研、宣传、办公自动化、文书档案工作;负责财政局机关及财政系统目标管理和考评工作;会同有关科室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财政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职工的教育培训计划,指导财政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牵头组织本系统的普法教育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和局属有关事业单位各项经费的预决算工作;负责局机关通讯、供电、供水、卫生、绿化、保卫工作;承担局机关国有资产、基建、住房基金及其他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依据:龙办字〔2019〕48号  负责人:赖春弦
联系电话:0797-3527956 办公地址:龙南市金水大道365号
(三)预算国库股
负责研究制定全市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汇总、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预测财政收支、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汇总全市年度预算;承担预算指标管理工作,办理预算调整和年终决算的有关结算事宜;汇总、审查、批复市级部门预算;拟定全市财政分配政策;负责乡(镇)转移支付工作;拟定和审核市直部门经费支出定额和标准;建立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库;承担向市人大报告预算、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联络与协调工作;负责执行税收政策和财税法规的有关工作。办理按政策规定的企业优惠和奖励;负责编制中长期财政预算规划。
负责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办理预算资金收支结算拨付;编制市本级财政收支旬月报,反映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市级财政资金调度,统一管理财政性资金账户,负责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汇总编制市本级部门决算和财政决算;研究和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制度;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负责政府显性和隐性债务管理日常工作;编制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计划;根据政府财力情况提出本级政府性债务年度总体规模的意见建议,对全市债务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动态管理和风险监控,承担本级政府债务监督管理的具体职责。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在龙南贷款项目的有关业务。承担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综合信息平台系统的录入审核等工作。
负责拟订全市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国有资产产权的界定、登记和转让;负责市直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参与国有企业的租赁、拍卖、兼并、破产管理等改革工作;监督国有资产收益上交国库;贯彻执行清产核资的方针政策;负责国有资本运营效益考核、国有资产统计报告与分析工作;负责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及国有资本管理;参与市属国有企业和股份企业的改革工作。
依据:龙办字〔2019〕48号  负责人:蔡苗
联系电话:0797-3527959  办公地址:龙南市金水大道365号
(三)行政事业和社会保障股
负责掌握全市行政文教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组织监督和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管理行政单位、公检法部门、武警部队和社会团体的预算经费和专项资金;负责拟定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对分管部门和单位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工资统发工作。负责组织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拟订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管理教科体、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及其他有关事业单位的预算经费和专项资金;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健等部门预算管理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保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审核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依据:龙办字〔2019〕48号  负责人:兰芳
联系电话:0797-3527961、0797-3527965  办公地址:龙南市金水大道365号
(四)农业农村股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市财政支农政策,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相关工作;管理审核全市农林水等部门业务财政支农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含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管理相关涉农、扶贫等政策性支出专项贷款贴息;对扶贫资金实行动态监控。负责管理地力保护金、移民补助资金等惠农补贴资金。
负责“乡财市管”工作,指导各乡(镇)财政财务收支业务和负责财政所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乡(镇)财政综合预算、决算编制及收支管理;负责上级财政对乡(镇)、村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资金的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负责强农惠农“一卡通”资金发放管理工作,组织“一卡通”发放的业务培训,监督检查“一卡通”资金到位情况。
依据:龙办字〔2019〕48号 负责人:丁玲
联系电话:0797-3527963、0797-3527964  办公地址:龙南市金水大道365号
(六)经济建设股
负责管理发改、工信、商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住建、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预算内资金和专项资金;对上述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审核对口部门经费的年度预决算;管理有关专项资金和亏损补贴;负责管理市本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负责管理国家粮食专项储备资金及相关价差补贴;负责管理稻谷补贴资金、成品油补贴资金等惠农补贴资金;协助部门(单位)建立财政支持的项目库。
负责研究拟订并组织执行全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监督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财务管理。
依据:龙办字〔2019〕48号 负责人:王莉
联系电话:0797-3527976、0797-3527958  办公地址:龙南市金水大道365号
(七)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履行国有资产的运营、服务职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依法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建立完善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及执行,统一汇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和办法。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受市财政局委托,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参与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相关制度及规范性文件。
5.负责国有闲置资产(资源)的清理、评估,提出优化配置意见,指导和服务国有企业加强资产基础管理。
6.提出国有资产使用、处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7.指导国有融资平台公司进行市场化转型,为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供服务。
8.根据市政府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授权,履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人职责,对资源性国有资产进行统计调查、评估分析,并提出使用配置实施方案。
9.根据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授权,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10.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依据:龙办字〔2019〕48号 负责人:陈奕帆
联系电话:0797-3527968  办公地址:龙南市金水大道365号
(八)绩效管理和综合监督股
牵头组织对行政、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拟定本级财政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督财政部门内部执行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参与财政预算和绩效管理,监督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国库业务;查处财政系统违反财政纪律案件,接受对财政系统的投诉举报;负责财政局机关、各乡(镇)财政所的财务内审工作;负责账户资金管理系统、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和财政资金监管系统的日常监管工作;制定全市党政机关“三公”经费支出监管机关政策、制度和管理办法;对全市各部门和单位“三公”经费、公务用品采购、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进行日常监管。
负责拟订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负责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和预算绩效评价体系;负责拟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牵头组织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实施预算项目支出重点绩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以及其他预算支出和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部门(单位)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做好非税收入、防洪保安资金、彩票资金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收费项目;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和实施工作;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做好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依据:龙办字〔2019〕48号  负责人:肖如
联系电话:0797-3527962  办公地址:龙南市金水大道365号
(九)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活动。监督、检查和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活动。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事项。办理政府采购统计报表编报工作。宣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政府采购事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参与市本级政府投资达到公开招标限额以上的货物类采购预算金额的确定。
依据:龙办字〔2019〕48号  负责人:李阳香
联系电话:0797-3527967 办公地址:龙南市金水大道365号
(十) 国库收付股
负责配合财政国库管理部门继续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承担财政直接支付资金的审核、支付工作;统计、监测和分析财政直接支付资金预算执行信息;为预算单位使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财务核算软件提供服务和保障等。
依据:龙办字〔2019〕48号 负责人:许南萍
联系电话:0797-3527835  办公地址:龙南市金水大道365号
 (十一)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股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的审核;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的预算审核;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任务。
依据:龙办字〔2019〕48号 负责人:王毅成
联系电话:0797-3527954  办公地址:龙南市金水大道365号
(十二)财政绩效评价股
负责全市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的相关政策、制度和办法以及评价指标体系的制定;组织和指导财政政策、财政资金、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参与绩效目标审核,实施绩效跟踪,组织绩效评价;负责建设和管理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提出预算绩效管理应用的政策建议,督促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组织和指导中介机构、专家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对其质量进行监管。
依据:龙办字〔2019〕48号 负责人:刘洁婷
联系电话:0797-3527986 办公地址:龙南市金水大道365号
(十三)金融债务股
负责金融方面的资金审核拨付工作,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牵头负责形成政府支出责任的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价、物有所值评价的评审工作;承担我市纳入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综合信息平台系统管理的项目信息录入审核和动态管理等工作。负责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统筹协调项目建设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申报等工作;承担我市纳入财政部隐性债务监测平台管理的项目信息录入审核和动态管理等工作。制定和执行政府外债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负责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在我市贷(赠)款的承接和偿还工作;监测分析政府贷款和国有企业融资资金运行状况。
依据:龙办字〔2019〕48号  负责人:凌龙平
联系电话:0797-3527969 办公地址:龙南市金水大道365号
(十四)信息数据股
负责制定全市财政国资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财政局机关计算机网络、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财政业务软件的推广与应用,指导全市财政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承担财政信息资源开发、数据库建设和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密工作,完成与财政国资系统信息化建设相关的其他工作。
依据:龙办字〔2019〕48号   负责人:刘永平
联系电话:0797-3527978  办公地址:龙南市金水大道365号
(十五)会计服务股
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全市会计人员管理,做好财政学会和会计学会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记账机构管理工作;汇总编制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完成会计管理的其他工作。。
依据:龙办字〔2019〕48号  负责人:赖竞星
联系电话:0797-3527960  办公地址:龙南市金水大道365号
(十六)财政档案和票据服务股
负责财政局会计档案、人事档案和预算绩效评价、工程预算审核等资料的收集、登记与管理;负责文书档案及涉密文件的管理。负责市本级财政票据的领购、发放、核销工作;贯彻执行收费、罚没等票据管理的有关法规、制度和办法,对全市收费、基金、罚没票据等发放、核销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各类财政票据管理的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依据:龙办字〔2019〕48号 负责人:谢圣炜
联系电话:0797-3527977  办公地址:龙南市金水大道365号
事业单位
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
龙南市财政公共服务中心为市财政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                                1.负责全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和办法以及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制定;组织和指导财政政策、财政资金、市本级预算的绩效管理,参与绩效目标审核,实施绩效跟踪,组织绩效评价;负责建设和管理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提出预算绩效管理应用的政策建议,督促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负责建立绩效评价工作数据库和专家库,组织和指导中介机构、专家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对其质量进行监管。
2.协同财政国库管理部门建立并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配合财政国库管理部门做好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相关工作;承担财政直接支付资金的审核、支付工作;统计、监测和分析预算执行信息;负责财政支付系统内部的监督检查;为预算单位使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财务核算软件提供服务和保障等。
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和办法;组织非税收入的征收;指导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负责非税收入的统计分析和监督检查;负责核定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
4.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负责形成政府支出责任的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价、物有所值评价的评审工作;承担我市纳入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综合信息平台系统管理的项目信息录入审核和动态管理等工作。
5.承担我市纳入财政部隐性债务监测平台管理的项目信息录入审核和动态管理等工作,负责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统筹协调项目建设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申报等工作;监测分析政府贷款和国有企业融资资金运行状况。
6.负责制定和执行政府外债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负责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在我市贷(赠)款的承接和偿还工作。
7.会同市财政局业务股室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指导和服务全市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市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8.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算控制价的审核等工作。
9.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全市会计人员管理,做好会计学会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管理工作;汇总编制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10.贯彻执行收费、罚没等票据管理的有关法规、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市各类财政票据管理的会计、统计核算以及票据领购、发放、核销工作。
10.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以及信息化设备、系统平台、公共数据库的维护和安全防范,为财政系统信息化应用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服务等。
11.负责财政局会计档案、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和预算绩效评价、工程预算审核等资料的收集、登记与管理。
12.负责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政局代管事业单位
龙南市国资服务中心为市政府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财由市财政局代管,主要承担: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履行国有资产的运营、服务职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依法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建立完善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及执行,统一汇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和办法。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受市财政局委托,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参与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相关制度及规范性文件。
5.负责国有闲置资产(资源)的清理、评估,提出优化配置意见,指导和服务国有企业加强资产基础管理。
6.提出国有资产使用、处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7.指导国有融资平台公司进行市场化转型,为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供服务。
8.根据市政府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授权,履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人职责,对资源性国有资产进行统计调查、评估分析,并提出使用配置实施方案。
9.根据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授权,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10.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地址:龙南市金水大道365号
邮政编码:341700    联系电话:0797-3527956、0797-3527971(传真)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邮箱:jxlncz@163.com主要领导:月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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