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信息>组织机构

龙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量:

县发改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以及基础产业(能源、交通、通信、原材料、水利等)、信息产业、高技术产业和部门主要行业的专项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县经济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协调、衔接和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

(二)负责社会总需求和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研究和提出生产力布局、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促进可持续发展;编制扶助老区和盆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安排以工代赈资金,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促进全县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性经济协调发展。

(三)研究分析财政、金融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对宏观经济运行预测和预警,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研究提出运用经济杠杆,促进各项重要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四)贯彻执行国家投融资政策,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审批或审核上报各类建设项目;安排国家、省、县拨款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和县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管理和协调县重点工程建设,组织对县重点项目建设的稽查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五)做好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广播电视、体育、旅游、人口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研究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六)研究制定全县投融资、计划等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相关文章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