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机关工作实效和规范管理,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发改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持续优化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紧扣“作示范、勇争先”要求,实行精细化管理,以迅速行动为标准,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为目的,一体推动“从上至下”、“从下至上”抓好工作落实,推动发改工作上台阶、开新局。
二、实施对象
委全体干职工
三、组织领导
成立龙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推动日常工作履职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郭志勇
常务副组长:赖子龙
副组长:唐民、叶鹏、卢有军、廖家建、叶丽娟、王庆、赵磊、张玮、朱其敏
成员:张文锋、黄芳、钟俊慧、张文、袁小霞
委推动日常工作履职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文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委办公室。
四、实施步骤
对照三定方案职责内容、领导班子分工及股室业务安排,实行“周总结”“月调度”“年考核”,按照《2022年度日常工作履责任务表》(详见附件)分工安排,按办理时限要求主动完成相关工作,推动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一)周总结。各分管领导每周五下午5点前将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周工作计划反馈委推动日常工作履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委推动日常工作履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汇总,呈主要领导统筹调度。
(二)月调度。委推动日常工作履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股室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汇总,梳理重点难点问题提交委党组会研究讨论解决问题。
(三)年考核。根据委年度绩效考核统一要求,综合每周、月度工作完成情况,由委推动日常工作履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2月底前汇总形成全年工作考核结果报委党组,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计分依据。
五、实施要求
(一)严格执行“归口办理”原则。按照《2022年度日常工作履责任务表》(详见附件)分工安排,落实归口办理,由相关责任领导及具体业务责任人及时处理。
(二)严格执行“按时办结”原则。委推动日常工作履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对接沟通,督促相关责任领导及具体业务责任人提高事项办理速度和质量,按时完成履责任务。
(三)严格执行考核奖惩机制。建立日常工作履职考核奖惩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日常工作履责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对在年度考评中优秀个人给予优先评优评先、优先提拔推荐;对在年度考评中不称职个人,取消下一年评优评先资格,在提拔推荐中不予考虑。
1.加分情形
以下加分项中,同一项工作获多个表彰奖励的,以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
(1)负责的日常工作履责任务(不含2022年取得的2021年度奖励)获省委、省政府(省委办、省政府办),赣州市委、赣州市政府(赣州市委办、赣州市政府办)以及省直部门,龙南市委、市政府(含市委办、市政府办、综合性领导小组)以及赣州市直部门,区市部门表彰的,在个人年终绩效考核中每项分别加5、3、2、1分。
(2)个人(不含2022年取得2021年度奖励)受到省委、省政府(含省委办、省政府办),赣州市委、赣州市政府(赣州市委办、赣州市政府办)以及省直单位,龙南市委、龙南市政府(含市委办、市政府办)以及赣州市直单位,区市部门(以文件或证书为表彰的准)表彰的,每一项加3、2、1、0.5分。
(3)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和重点工作推进中,能攻坚克难,敢于面对矛盾且表现突出的,经委党组研究确定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2.扣分情形
(1)对日常工作履责任务贯彻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搞选择性执行、软抵制的,每次扣0.5分。
(2)对共同办理、综合协调性日常工作履责任务,应当牵头的不主动,应当协办的配合不积极,导致工作延误的,每次扣0.5分。
(3)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工作事项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顶着不办或超过规定时限办结的,每次扣0.5分。
(4)对各级检查督查发现并要求整改的问题,要求提供的资料和情况说明,不及时解决、办理的,按中央、省、赣州市、市本级分别每次扣3分、2分、1分、0.5分。
所有加分、扣分项目最终由委党组研究确认。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委党组一事一议另行商议审定。
本方案解释权归委日常工作履职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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