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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工信局机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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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县政府主管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龙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业和工业信息化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工业和工业信息化发展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对有关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协调解决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编制和实施工业年度经济运行方案,监测分析全县工业企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实施经济运行目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县政府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组织实施工业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行业准入,推进行业技术基础、知识产权、质量品牌管理,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依照安全生产部门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监督或指导督促或配合监督各类型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主管领域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依法管理稀土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工作,承担全县盐业行业管理职能;办理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有关事项;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营管理工作;承担军民结合、民爆物品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安全产业、应急产业发展。

(五)负责提出稀土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定稀土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县内稀土类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稀土原矿生产、销售配额管理并组织实施等。

(六)负责主攻工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负责实施产业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推动全县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推进产业集群发展。

(八)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协调推进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和服务型制造;组织推进企业创新体系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和产学研相结合,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实施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先进制造业、软件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九)负责提出工业和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策划、建立工业和工业信息化项目库;按规定权限备案、审核全县工业和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指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承担上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核准和审批的投资项目的预审、申报工作。

(十)承担全县工业节能管理和监察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有关管理办法和规定;负责工业企业的能效评估,参与拟订及实施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县工业领域规定权限内投资项目的节能评审工作;负责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实施落后工艺设备及落后产能的淘汰工作,负责全县电力、建材、钢铁、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行业的管理工作。规范执法,纠正违反国家产业政策行为,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十一)负责工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负责组织开展工业聚集区和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发展,推动企业达标排放,推动污染企业退出;组织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推广应用环境保护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十二)依法对民营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负责中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综合指导和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和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推进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提出意见建议;协调推进信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指导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搭建投融资平台。

(十三)参与工业园区管理,推进园区协调健康发展;组织、指导特色工业园区、生态工业园区和数字化工业园区建设;研究提出扶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措施和优惠政策;协调企业减负工作,协调优化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指导企业管理创新;指导督促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四)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加强企业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十五)研究提出设立县工业发展基金、产业发展资金等政策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专项扶持和专项奖补资金(基金)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

(十六)促进工业设计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工业、工业信息化领域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指导推进科技服务、售后服务等工作。

(十七)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互联网+先进制造业”,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协调推进移动物联网产业发展。

(十八)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产业招商和对外交流合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办公室、经济运行股(中小企业股)、产业政策与投资规划股(电子信息产业推进股)、行业管理股、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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