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整治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现面向社会征集“两卡”违法犯罪线索:
一、提供买卖、出租、出借个人名下银行账户、电话卡、QQ、微信等支付结算、通讯工具等相关线索,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的,每查处一名嫌疑人奖励500元。
二、提供收购、贩卖银行卡、电话卡、QQ、微信等支付结算、通讯工具等卡商卡贩的线索,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的,每查处一名嫌疑人奖励1000—3000元。
三、提供电信诈骗窝点(为电信诈骗犯罪提供通讯或资金结算服务)等相关线索,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的,奖励1000—5000元。
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对包庇、袒护、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同时,公安机关敦促相关涉案人员,认清形势,立即前往开户行、开户营业厅注销出租、出售、出借的银行卡、电话卡,并主动投案自首,对如实供述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举报电话:0797-3529261
举报邮箱:lnsfzzx@163.com
特此通告!
龙南市公安局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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