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研究和市政府同意,现将《龙南市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推进绿色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4月13日
龙南市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推进绿色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殡改成果,补齐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短板,提高农村公墓覆盖率及设施标准,规范殡葬服务管理,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赣州市关于积极稳妥推进绿色殡葬改革决策部署,全面完成省、赣州市关于殡葬改革各项目标任务。到2023年底,全市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基本实现覆盖所有行政村(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除外);城乡殡葬设施建设、管理、服务实现标准化,现代文明丧葬新风全面形成,全市殡葬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内容
对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采取改建和新建两种方式结合进行。
(一)提升改建乡(镇)级公墓
对原已建设的部分乡(镇)级农村公墓进行提升改建。改建后的乡(镇)级公墓转为所在村的村级公墓。
1.墓穴安葬率高于80%(含)的公墓,除确有必要,原则上不再进行提升改建;
2.墓穴安葬率低于80%的公墓,视情况纳入提升改建范围。着重对入园道路、停车场、骨灰安置区(配套用房),墓区绿化、排水、安全防护等内容进行改建。
(二)新建村级公墓
所有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行政村均需新建一处小型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也可根据需要进行联建,但每个联建点不能超过2个行政村。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乡镇、行政村(详见附件1)骨灰原则上全部安葬在市富坑生态陵园,在建的公墓应继续完成建设,但不得再扩大建设范围,一律不再新建(扩建)公墓或骨灰堂。
三、建设标准
根据上级关于农村公墓建设的有关规定,村级公墓占地面积不超过10亩,公墓独立墓穴的单位占地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穴不超过0.8平方米,墓穴全部采用卧式墓碑。村级骨灰堂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骨灰堂每个格位的单位建筑面积不超过0.25平方米,每层楼安放格位数量宜由下到上逐层递减,建筑不宜超过6层。新建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应规划必要的配套服务设施。
四、职责分工
农村公墓(骨灰堂)建设工作由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有关单位的职责明确如下:
市民政局:牵头负责指导各乡镇做好公墓(骨灰堂)选址,公墓(骨灰堂)整体规划,落实项目有关前期工作,配合龙南城控集团做好项目的报建工作。
龙南城控集团:负责全市农村公墓(骨灰堂)工程建设、土地征收等资金筹措,以及项目的申报审批、工程建设、资金拨付、运营管理等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做好农村公墓(骨灰堂)的立项审批等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农村公墓(骨灰堂)的用地审批等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做好农村公墓(骨灰堂)的林地审批等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农村公墓(骨灰堂)选址、土地征用,配合项目报建及建成后的公墓(骨灰堂)运营管理等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公墓选址阶段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关于规范城乡公益性公墓占用林地备案审批制度的通知》(赣民办字〔2021〕45号)(详见附件2)要求及标准,对辖区内各行政村公墓(骨灰堂)进行初步选址。市民政局、龙南城控集团负责全程跟踪指导,对拟新建的公墓选址及提升改建公墓点根据相关政策提出意见建议。
完成时间:2022年4月15日前。
(二)公墓规划报建阶段
由市民政局、龙南城控集团按程序选择有资质的单位对各乡镇确定的农村公墓(骨灰堂)改建点和新建点进行测绘制图,经自然资源、林业、发改等部门初步认可后,按程序委托第三方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龙南城控集团要安排专人同步进行相关建设审批申报,市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全力配合,自然资源、林业、发改等部门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要优先审批。
完成时间:2022年8月15日前。
(三)项目实施阶段
农村公墓的提升改建和新建可采取由龙南城控集团具体实施、监管及拨付资金的方式统一建设,或由各乡镇具体实施、民政部门监管、龙南城控集团拨付资金的方式进行分标段建设。在实施过程中,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全力做好保障工作,为项目施工提供便利条件。
完成时间:2023年10月31日前。
(四)运营管理阶段
农村公墓和骨灰堂(含提升改建公墓和骨灰堂)建成后,其资产(含存量资产)、经营收入等全部划入龙南城控集团,并由龙南城控集团运营管理。龙南城控集团可根据实际情况委托乡镇或村委会进行日常管理,所需资金由龙南城控集团负责。
六、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周密部署、迅速行动,指定专人全程负责,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市民政局将此项工作列入2022年全市殡葬改革考核内容。
二要保证质量。公墓建设是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要组成工作专班,指定专人负责,要积极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选好址、建好墓,确保高质量完成此次公墓建设工作。
三要严肃纪律。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召开阶段性调度会,每阶段情况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对推进速度快,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度慢、不主动、不作为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和责令整改等,同时追究有关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龙南市城市规划区范围》
2.《关于规范城乡公益性公墓占用林地备案审批制度的
通知》(赣民办字〔2021〕45号)
附件1
龙南市城市规划区范围
龙南镇(不含原黄沙管委会管辖区域);
城市社区管委会;
东江乡;
里仁镇:新园村、正桂村、冯塆村、上游村;
桃江乡:窑头村、水西坝村、洒口村;
渡江镇:莲塘村、象塘村、岭下村。
附件2
龙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