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的深入推进,行政争议案件逐渐增多,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特点,这些争议涉及土地征收、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多个领域,对政府的公信力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影响。当前,行政争议化解面临着诸多挑战,如法律法规不健全、行政程序不规范、信息共享不畅等问题,导致争议化解的效率和质量不高。为积极运用调解、和解、协调等多种形式,有效统筹调动行政争议化解资源,促进行政争议化解,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结合龙南实际,制定《龙南市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和举措
(一)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突出“诉源治理”,加强府院联系,通过综合治理,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初始阶段,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举措。1.完善行政调解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机制,推动行政机关与当事人之间的友好协商,化解矛盾纠纷。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优化行政复议流程,提高复议效率,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3.推进行政诉讼制度改革: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保障当事人的诉权,促进司法公正。4.加强行政争议预防机制建设:通过加强行政监督、完善行政决策程序等方式,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示范引领等举措,全面发挥各部门合力,多元化解行政争议,实现行政争议源头化解。
三、争议分类与特点
行政争议主要涉及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多个领域,具有复杂性、多样性、专业性的特点。根据不同的争议性质,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行政执法争议:主要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问题。
行政许可争议:包括行政许可的申请、审查、决定等过程中的争议。
行政合同争议:涉及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订立的合同履行问题。
行政赔偿争议: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而引发的赔偿问题。
四、化解机制与途径
为了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本方案提出以下化解机制与途径:
调解机制:建立行政调解制度,鼓励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和解。
行政复议:完善行政复议程序,确保复议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行政诉讼:对于无法通过调解和复议解决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专家咨询:引入专家参与争议化解,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五、实施步骤与流程
实施本方案的具体步骤和流程如下:
宣传普及:通过各种渠道宣传行政争议化解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提高公众的法治意识。
设立机构:成立专门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构,负责处理各类行政争议。
受理登记:对收到的行政争议申请进行登记、分类和初步审查。
选择化解方式:根据争议性质选择合适的化解方式,如调解、复议或诉讼等。
实施化解:按照所选的化解方式,开展调解、复议或诉讼等程序。
结果反馈:将化解结果及时通知争议双方,并对处理过程进行归档和总结。
六、涉及范围
龙南市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七、施行时间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