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厅党组研究,决定:
周媛同志任省财政厅政策研究处一级主任科员;
李睿同志任省财政厅预算处一级主任科员;
温奇峰同志任省财政厅国库处一级主任科员;
吕宁芬同志任省财政厅行政处一级主任科员;
李焕同志任省财政厅教育处一级主任科员;
王玲同志任省财政厅债务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
陈良同志任省财政厅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曾东伟、袁雅逸同志任省财政厅预算处二级主任科员;
洪帆同志任省财政厅国库处二级主任科员;
万增智同志任省财政厅政法处二级主任科员;
毛佳同志任省财政厅科技文体处二级主任科员;
王雯垠同志任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二级主任科员;
李芮瑶同志任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二级主任科员;
万里骅同志任省财政厅金融监管处二级主任科员;
邹惠如同志任省财政厅绩效管理处二级主任科员;
黄瑞云同志任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三级主任科员;
胡蕾同志任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三级主任科员;
刘伟同志任省财政公共服务中心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
潘智凯同志任省财政公共服务中心预算编审处一级主任科员;
曾泽安同志任省财政公共服务中心统计分析处二级主任科员;
官甜琴同志任省财政公共服务中心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朱莉莎、黄佳同志任省财政公共服务中心财政评价处四级主任科员;
朱玮、刘巧红同志任省财政公共服务中心债务金融评价处四级主任科员。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23年4月25日起计算,原任职务职级自然免除。
中共江西省财政厅党组
(此处盖章)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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