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南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及报名缴费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报考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附件1)进行取消(核减)。现将取消(核减)的选调岗位计划数予以公告。
凡因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重新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并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一次,并于2023年8月2日17:00前将《岗位改报申请表》(见附件 2)扫描件发送至邮箱w3512549@126.com,文件名称为:“考生姓名+改报材料”。改报期间不接受考生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附件:1.龙南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取消(核减)岗位一览表
龙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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