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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自然资源局规划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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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负责全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负责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统筹划定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级国土空间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域空间发展战略类规划等重点区域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政府审批的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编制、审核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等涉及自然资源保护底线、开发上线的专项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负责组织制定年度规划编制计划。负责域范围内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国道、发电厂、500KV以上变电站、燃气高压管网等重大项目选址管理。承担对外规划技术交流和规划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拟订耕地、林地、草原(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拟订开展城乡建设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并指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初审)工作。拟订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殊区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的监测评估。开展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

负责组织和指导全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报批、修改、维护和评估监管工作。负责牵头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发展战略、分区规划、重大专项问题、公共政策工作;负责公共设施类专项规划工作。

负责全建筑工程项目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并指导全建筑工程项目的规划许可管理工作。负责全城市设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查中心城区重点地区的城市设计和城市设计导则。负责指导各区开展其他区域城市设计编制工作。组织推动和指导城市更新、城市修补规划工作。负责政府主导城市更新重点项目的规划策划。负责组织审查管范围内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组织编制、推动重点地块、重点项目供地前方案策划工作。组织修编动态维护规划设计导则。负责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

负责组织并指导全交通和市政工程项目的规划许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交通、市政、河道、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专项规划的空间落位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城市交通的选线、选址等前期统筹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审查中心城区内交通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负责组织、指导地下管线工程信息管理。

负责指导、检查全的镇规划、乡规划、农村全域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全乡镇规划实施管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农民建房管理等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的组织编制和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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