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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解读】《龙南市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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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讲话精神,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等国家法规政策要求,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是党和国家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的大力举措,需对龙南市海绵城市建设进行专项规划。我局于2022年委托江西省城乡规划市政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编制了《龙南市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2023年7月14日,龙南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市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龙南市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在规划报请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将成果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将意见采纳情况作为报送审批材料的重要内容。为此,现将《龙南市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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