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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住建局人防与建筑业监管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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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负责全市建筑业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拟订规范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市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对全市建设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勘察设计咨询机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的监督管理;承担施工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备案以及各类房屋及其附属建筑、市政工程项目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监督管理;指导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参与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负责建筑业统计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调解工程造价争议,仲裁工程造价经济纠纷;处理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相关的投诉、举报。

负责监督实施建筑节能与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拟订工程建设全市统一定额、建设项目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推进全市建筑节能,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组织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和推广;负责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的监督实施。

负责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征收、房屋安全鉴定行业及中心城区直管公房、保障性住房、托管房产的安全监管工作。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使用起重机械的安装和使用。负责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负责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城区房屋安全检查。负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并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负责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等的监督管理。

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市防空方案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组织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人防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后的建管;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和督促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征收;人防行政执法和人防执法检查工作;平战功能转换工作;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组织人民防空演习,承担有关抢险救灾任务;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及培训;组织人民防空设施的平时开发利用;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结果;战时组织指挥通信保障和负责发放空袭警报信号,组织人员、物资疏散掩蔽,组织消除空袭后果。

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落实人防要求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负责本级人防工程项目预决算审核;负责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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