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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目录(20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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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目录(2023版)
机构设置 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龙南市人民政府市政府主管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工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房地产行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节能与科技进步、市政公用事业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和政策性住房工作。拟定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有关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安排。
(三)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定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及配套措施,指导乡镇场(管委会)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四)拟定贯彻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的措施,拟定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定贯彻落实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实施意见,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负责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和房产测绘及其成果运用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济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白蚁防治等方面的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房屋安全鉴定、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房屋交易、租赁与物业服务等行业活动的管理,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等行业资质及其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
(七)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综合负责全市建筑业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拟定施工、建设监理、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一般性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参与指导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的管理;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组织协调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八)拟定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负责市场准入、设计方案招标投标、设计合同备案、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管理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监督管理城乡及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
(九)监督管理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承担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的工程验收工作;承担编制中心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提出中心城区年度城建项目初步计划;负责组织检查项目计划任务执行情况。
(十)拟定全市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承担全市燃气企事业市场准入管理及燃气行业。
(十一)负责指导规范全市村镇建设的工作。拟定村庄和小城镇、特色小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全市重点镇、示范镇建设。
(十二)负责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十三)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十四)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好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五)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执法监察工作。
(十六)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市防空方案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组织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组织人民防空演习,承担有关抢险救灾任务;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及培训;组织人民防空设施的平时开发利用;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结果;战时组织指挥通信保障和负责发放空袭警报信号,组织人员、物资疏散掩蔽,组织消除空袭后果。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股)、住房保障与房屋征收管理股、房地产市场监管股、人防与建筑业监管股、城乡建设股等股室
序号 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依据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1 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和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组(扩大)会、局长办公会等会务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制定机关工作制度等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对外宣传、精神文明、生育服务、信访综治等工作。
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编制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组织实施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局机关财务收支核算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局属企、事业单位的改制改革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负责局机关财务及下属单位经费的计按计划、分配和管理并组织汇总,编制财务预决算。
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继续教育、培训、职称、职业技能鉴定、非学历管理等工作;负责劳动工资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和科级干部的选拔、考察、任用工作;组织行业改革方案的调研和拟定;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离退休工作。
负责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本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本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其他法律事项。
负责审核办理《乡村建设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和暂定资质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负责防空地下易地建设审批,权限内人防工程拆除、封填审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文件审批。负责部门授权的行政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审批办理和服务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和送达行政许可决定的职责;负责本单位其他审批事项的转交审批或审批联络以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龙办字【2019】52号 关于印发《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凌丽华 0797-3529090 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翔大道中段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楼
2 住房保障与房屋征收管理股 拟订全市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负责对违反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负责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与直管公房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私房政策落实及其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负责全市房改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拟定;负责房改方案的具体实施及协调工作;负责房改政策的宣传和咨询;负责处理有关房改问题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原按标准价购买的房改售房,补贴出售房过渡全产权工作;负责房地产租赁市场的培育和管理。
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范性文件和中心城区相关配套文件的制定;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报告的鉴定工作;负责对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从业人员的培训。
龙办字【2019】52号 关于印发《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王万春 0797-3529081 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翔大道中段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楼
3 房地产市场监管股 负责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房屋交易、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等行业活动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等行业资质监督管理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负责指导和推进全市房地产网络信息化建设;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统计工作,编制房地产形势分析报告;负责参与拟定市本级土地出让方案、中心城区开发项目的审核工作;承担中心城区房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及项目管理;承担中心城区商品房预(销)售许可核发及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中心城区商品房交易、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工作;承担中心城区房产测绘及其成果备案审核职能。
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定物业管理政策及配套文件并组织实施;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实施行业监管并组织开展考核检查;监督管理物业管理服务市场,建立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指导全市开展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备案、物业管理用房配置确认、新建物业承接查验备案、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务指导等工作;统筹协调处理本现物业管理重大矛盾纠纷;指导市物业管理协会工作;指导市市白蚁防治管理工作;指导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等。
龙办字【2019】52号 关于印发《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杨翼 0797-3515487 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翔大道中段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楼
4 人防与建筑业监管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 综合负责全市建筑业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拟订规范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市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对全市建设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勘察设计咨询机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的监督管理;承担施工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备案以及各类房屋及其附属建筑、市政工程项目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监督管理;指导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参与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负责建筑业统计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调解工程造价争议,仲裁工程造价经济纠纷;处理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相关的投诉、举报。负责监督实施建筑节能与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拟订工程建设全市统一定额、建设项目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推进全市建筑节能,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组织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和推广;负责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的监督实施。负责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征收、房屋安全鉴定行业及中心城区直管公房、保障性住房、托管房产的安全监管工作。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使用起重机械的安装和使用。负责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负责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城区房屋安全检查。负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并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负责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等的监督管理。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市防空方案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组织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人防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后的建管;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和督促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征收;人防行政执法和人防执法检查工作;平战功能转换工作;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组织人民防空演习,承担有关抢险救灾任务;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及培训;组织人民防空设施的平时开发利用;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结果;战时组织指挥通信保障和负责发放空袭警报信号,组织人员、物资疏散掩蔽,组织消除空袭后果。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落实人防要求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负责本级人防工程项目预决算审核;负责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龙办字【2019】52号 关于印发《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丁晓芳 0797-3529085 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翔大道中段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楼
5 城乡建设股 负责拟订全市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指导全市城乡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排水、城镇燃气等的行业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燃气企事业市场准入管理及燃气行业的监督检查;指导全市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以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管;负责监督全市市政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全市城市建设统计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镇、乡、村庄建设工作;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和圩镇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示范乡镇、特色小镇的建设;负责全市村镇建设统计工作。 龙办字【2019】52号 关于印发《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李青 0797-3529083 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翔大道中段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楼
单位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翔大道中段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政编码 341700
联系电话 0797-3529090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主要领导 钟太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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