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住建字〔2023〕17号
关于印发《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
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根据《全省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赣消办〔2023〕6号)、《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赣消委字〔2023〕5号)、《龙南市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龙消委办〔2023〕12号)文件要求,现将《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6月5日
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安全重大
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市住建领域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建领域消防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汲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以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为统领,紧盯既有房屋安全、房屋市政在建工程安全、城乡燃气安全等重点领域和专项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坚决防止“死角”和“盲点”。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事项,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确保住建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阶段性工作目标
(一)自查自纠(2023年8月底前)。各职能股室按照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排查(自查)指导手册,督促企业按照(附件1)、(附件2)、(附件3)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按规定主动报告,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清单》(附件4),及时梳理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企业。
(二)监督检查(2023年11月底前)。各股室要聚焦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和检查事项,深入企业、一线扎实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
(三)总结提升(2023年12月底前)。各职能股室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工作经验和好的做法,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施工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建立,是否落实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是否规范,配电设备设施、电缆电线等是否采用合格产品,用电线路敷设及日常检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现场是否严格动火审批制度,电焊、气焊、切割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现场临时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等是否配备完善,应急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楼层临时消防系统是否同步安装使用;现场保温材料、塑料模板、安全密目网及活动板房等材质防火等级、阻燃指标是否达标:易燃可燃物品是否集中堆放并规范管理,防火间距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
(二)城镇燃气消防隐患排查。重点检查燃气经营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否按要求对新建燃气管网、场站(含改造)进行勘察、设计并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实施,是否对城乡管道燃气、液化石油气及燃气场站等重点部位进行隐患排查,是否按要求对燃气管网、场站及用气设施等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等;是否落实指导城乡居民安全用气责任;是否开展火灾防范知识宣传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职能股室要充分认识此次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强化领导,做实做细本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各项工作。
(二)压实责任。各职能股室要充分激发企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内在动力,压实主体责任,做好既有房屋消防安全、在建工地消防安全、城乡燃气消防安全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突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消防审验工作制度、流程,规范审验工作。
(三)信息报送。
1.各职能股室要加强信息报送,自6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推进落实情况及《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清单》(附件4)至执法稽查大队,并每月在江西消防微信公众号入口进小程序录入信息。12月20日前,各职能股室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2.建筑工地由施工企业每月20日前填报附件1《龙南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及消防隐患自查自纠表》、附件2《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排查(自查)表》、附件3《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台账清单》报至执法稽查大队办公室。联系电话:3529079、
3.城镇燃气附件2、附件3每月20前报至城乡建设股。
附件:1.《龙南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及消防隐患自查自纠表》
2.《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排查(自查)表》
3.《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台账清单》
4.《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清单》
附件1
龙南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及消防隐患
自查自纠表( 月)
工程名称:
序号 |
自查内容 |
自查结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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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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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 全 行 为 |
建设、施工总承包、监理、各专业分包等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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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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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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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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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专业监理等人员持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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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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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对危大工程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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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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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抢工期、赶进度、冒险蛮干、偷工减料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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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企业负责人是否现场带班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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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是否现场带班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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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是否落实停工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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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 况 |
是否开展了专项方案编制与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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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展了专项方案专家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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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实施是否与专项方案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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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 |
周边是否有防护栏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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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工人专用梯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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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垂直作业面是否有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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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 |
是否有支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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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行了降(排)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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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行了放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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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行了安全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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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 |
是否开展了专项方案编制与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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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展了专项方案专家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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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实施是否与专项方案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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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是否进行了材料及基础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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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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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模板混凝土施工是否严格执行先浇捣柱,再浇捣梁、板的施工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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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行了搭设后检查验收及检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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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执行了现场安全监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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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起重机械安全管 理 情 况 |
是否开展了专项方案编制与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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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展了专项方案专家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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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实施是否与专项方案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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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执行了产权备案(注销)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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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执行了安装(拆卸)告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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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执行了检验检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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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执行了安装验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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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执行了使用登记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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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执行了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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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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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预防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等事 故发 生 |
是否制定预防高处坠落安全技术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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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是否做好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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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所有临边与洞口均应按要求及时做好防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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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作业平台是否超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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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篮内作业人员是否超过2人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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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安全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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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井道内是否每隔10米且不大于2层架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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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施工在临空一侧是否设置高度不小于1.2米的防护栏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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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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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 况 |
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是否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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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是否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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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挤塑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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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和施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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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活动板房的芯材是否使用A不燃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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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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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消防车道及临时疏散设施是否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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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是否设置随层消防水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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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极端天气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 况 |
是否有针对性的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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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重点加强对高空作业、脚手架、模板支撑、深基坑支护、起重机械安拆、施工用电等易发事故的薄弱部位和重要环节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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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加强施工作业层、卸料平台、楼梯临边、屋面临边及预留洞口、电梯井口等安全防护设施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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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企业主体负责人责任落 实 情 况 |
是否带队全面检查安全工作并讲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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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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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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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展“五个一”、“十个一次”活动,并留有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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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能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并留有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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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组织开展反“三违”活动,并留有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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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组织签订全员岗位安全生产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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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一图一牌三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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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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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建筑工地实名制落实情 况 |
是否按规定对施工作业人员按班组、工种进行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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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要求发放农民工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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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要求进行人员考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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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安全风险辨识管 控 情 况 |
辨识风险点 |
总数 |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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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重大风险点 |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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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风险点 |
实际受控风险点总数 |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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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重大风险点管控数 |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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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施工现场隐患整 治 情 况 |
排查隐患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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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隐患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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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隐患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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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重大隐患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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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意 见 |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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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意 见 |
项目经理(签字): 专职安全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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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意 见 |
总监(签字): 年 月 日 |
备注:此表需要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盖章。
附件2
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排查(自查)表
基本情况 |
场所名称 (单位自查加盖印章) |
|
排查(自查)人员 |
□单位自查 □行业部门 □乡镇街道(消防所、综合执法队) □公安派出所□村(社区)网格员 □消防文员□基层消防站(专职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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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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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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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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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使用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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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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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类型 |
□人员密集场所 |
□敏感特殊场所 |
□混合生产经营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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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 床位数 □饭店 座位数 □商场 □集贸市场 摊位数 □公共娱乐场所 □养老院 床位数 |
□医院 床位数 □儿童福利院 床位数 □寄宿制学校 床位数 □幼儿园托育机构 床位数 □博物馆和文物建筑 文保等级 □室内冰雪活动场所 容纳人数 □剧本娱乐场所 容纳人数 □仓储物流场所 火灾危险性 存储总价值 |
□劳动密集型企业 火灾危险性 员工数量 □多业态多功能合用场所 业态包含 是否有统一管理单位 □老旧商住楼 投入使用时间 是否有统一管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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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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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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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问题类型 |
具体隐患问题 |
有无问题隐患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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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问题 |
一、火源管理 |
1、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工无审批 |
□有 □无 |
||||
2、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 |
□有 □无 |
||||||
3、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
□有 □无 |
||||||
4、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
□有 □无 |
||||||
5、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其他单位 |
□有 □无 |
||||||
二、电源管理 |
6、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 |
□有 □无 |
|||||
7、违章带负荷拉、合闸 |
□有 □无 |
||||||
8、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 |
□有 □无 |
||||||
9、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 |
□有 □无 |
||||||
10、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 |
□有 □无 |
||||||
11、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 |
□有 □无 |
||||||
12、电化学储能电站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内 |
□有 □无 |
||||||
13、医院、养老院的制氧站、氧气瓶间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轮椅未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 |
□有 □无 |
||||||
三、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 |
14、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 |
□有 □无 |
|||||
15、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 |
□有 □无 |
||||||
16、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 |
□有 □无 |
||||||
17、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
□有 □无 |
||||||
四、安全疏散条件 |
18、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 |
□有 □无 |
|||||
19、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
□有 □无 |
||||||
20、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
□有 □无 |
||||||
21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
□有 □无 |
||||||
22、医院、养老院未将失能和行动不便患者安排在建筑较低楼层,在通道、楼梯间增加床位,影响人员疏散 |
□有 □无 |
||||||
23、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 |
□有 □无 |
||||||
|
隐患问题类型 |
具体隐患问题 |
有无问题隐患存在 |
||||
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问题 |
五、防火分隔 |
24、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 |
□有 □无 |
||||
25、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 |
□有 □无 |
||||||
26、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 |
□有 □无 |
||||||
27、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
□有 □无 |
||||||
六、消防设施设备 |
28、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 |
□有 □无 |
|||||
29、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
□有 □无 |
||||||
七、管理责任落实 |
30、未严格落实动火施工审批制度、夜间值班制度 |
□有 □无 |
|||||
31、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 |
□有 □无 |
||||||
32、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
□有 □无 |
||||||
33、保安、护工、宿管员等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 |
□有 □无 |
||||||
34、医院、养老院夜间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不具备组织人员疏散能力 |
□有 □无 |
||||||
35、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统一管理单位,各单位之间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或明确牵头单位,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缺乏管理 |
□有 □无 |
||||||
36、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如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增大火灾危险性 |
□有 □无 |
||||||
八、初期火灾处置 |
37、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 |
□有 □无 |
|||||
38、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
□有 □无 |
||||||
39、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无人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 |
□有 □无 |
||||||
九、其他类型 |
40、具体隐患: |
||||||
针对性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
例:5、XXX 9、XXX |
5、X月X日 9、X月X日 |
备注:此表在单位开展自查时、基层排查、条线检查时填写。场所类型属于多类型的场所以特殊场所定义为准,例如场所既属于商店,又存在多业态多功能合用场所,则以后者特殊类型为准填入;如所列具体隐患问题场所不涉及,也勾选无;整改措施对应存在问题序号提出针对性解决办法,填写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完毕。
排查(自查)人员签字: 联系方式:
场所陪同排查人员签字: 联系方式:
附件3
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台账清单
序号 |
场所名称 |
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场所类型 |
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
隐患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情况 |
1 |
|
|
XX |
建筑工地 |
XX,电话XXXXXXXX |
1.X层出口锁闭(已当场整改) 2.X层设置防盗窗(无法当场整改) |
2.将防盗窗拆除 |
2.X月X日前 |
1.X层出口锁闭(已当场整改) 2.X层设置防盗窗(已于X月X日整改完毕) |
填表说明:“隐患问题”按照1、……;2、……的格式填写发现的全部问题;“整改措施”为风险隐患具体整改措施,按照1、……;2、……的格式对照问题填写;“整改时限”按照X月X日的格式填写;整改情况按照“x项完成整改;未完成风险隐患的整改进度”填写。
附件4
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场所名称 |
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场所类型 |
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
隐患问题 |
督改单位 |
整改情况 |
1 |
XX项目 |
XX区XX街XX号 |
XX |
建筑工地 |
XX,电话XXXXXXXX |
1.X层出口锁闭(已当场整改) 2.X层设置防盗窗(无法当场整改) |
XX乡镇(街道)/XX公安派出所/XX行业部门 |
1.X层出口锁闭(已当场整改) 2.X层设置防盗窗(已于X月X日整改完毕) |
2 |
XX商住楼 |
|
|
商住楼 |
|
|
XX乡镇(街道)/XX公安派出所/XX行业部门 |
|
3 |
|
|
|
|
|
|
|
|
备注:各行业部门、基层单位要建立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清单,填写此表,每月报送至属地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地消委办及时梳理报送至市消委办;该表格为持续汇总表格,各填报单位按排查进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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