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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解读】《江西省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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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江西省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按照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的5年过渡期内,保持现有政策总体稳定要求,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

二、主要内容

改造实施方案共包括极大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第二部分:主要政策第三部分:工作要点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三、主要政策

(一)政策范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范围为全省农村地区,抗震改造实施范围为全省农村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

(二)补助对象。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具体包括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易返贫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

(三)改造要求。因地制宜,引导农户选用切合实际的改造方式。C级危房应实施维修加固,D级危房且无维修加固保留价值的原则上应就地拆除重建,无房户可新建。新建房屋应以就地就近建设为原则,以农户自建为主。鼓励各地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利用闲置安全农房和集体公租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给予租赁或置换补贴等保障方式解决安居问题。对无自主改造能力、自筹资金和劳动能力极弱的低收入群体,政府和村集体要通过兜底帮扶措施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异地建房的,要及时拆除危房、并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

(四)补助标准。根据不同对象类型、不同改造方式等情况,我省 2022 年度农村低收入群体分类补助标准如下:

1.危房改造新建房屋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对象,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补助不低于2.2万元;

2.农村低保户、低保边缘家庭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具有残疾人身份的残疾人家庭,每户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按不低于2000元标准增加安排补助资金。

3.抗震改造新建房屋的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参照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执行。危房改造、抗震改造维修加固房屋的,每户补助不低于5000元。

4.高烈度抗震设防地区、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其他风貌管控重点区域的维修户,补助标准可根据当地实际酌情提高。按照上述标准安排资金仍有结余的,应将其追加安排补助农村低收入群体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或根据财政部门资金统筹使用管理规定与其他涉农资金统筹使用。

(五)资金拨付

今年起,凡新建房屋的,开工后必须及时拨付不低于补助总额50%的资金,竣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资金拨付到户,做到竣工一户、验收一户、拨付一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由村委会和补助对象签订协议实施“交钥匙”工程或代建(维修)的,补助资金由县财政拨付至协议指定的第三方账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支持购买城镇商品房和敬老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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