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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管理股网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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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区规划编制

(一)规划编制任务完成情况: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情况。《龙南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于2012年12月11日经赣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赣市府字[2012]410号)。该总规实施期间我县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形势,现行总体规划需进行调整。2017年,我局启动了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并聘请了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龙南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实施评估报告》2017年10月13日由赣州市规划局在南昌主持召开了龙南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实施评估报告专家论证会。会议原则通过了《龙南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实施评估报告》,因住建厅领导也应邀参加了本次会议,会上住建厅领导建议我县暂缓龙南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近期建设规划编制情况。目前,我县已完成《龙南县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情况。目前,我县已编制《龙南县中心城区(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龙南县石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龙南县富康工业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龙南县富康西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赣州电子信息产业科技城控制性详细规划》、《龙南县桃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龙南县杨坊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龙南县高铁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龙南县东湖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龙南县金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龙南县商贸物流园控制性详细规划》、《龙南县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除高铁新区控规外其余控规均已报县人民政府批准。金塘会龙片区、大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完成专家评审稿,待通规委会审议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已完成总规确定建设用地范围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设计编制情况。目前,我县已完成《龙南县高铁新区城市设计》,待出具最终成果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专项规划编制情况。目前,已完成《龙南县给排水专项规划》、《龙南县环卫设施专项规划》、《龙南县燃气专项规划》、《龙南县消防专项规划》、《龙南县绿地系统专项规划》、《龙南县电力系统专项规划》、《龙南县通信设施专项规划》、《龙南县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等专项规划均已报县人民政府批准;《龙南县公共停车专项规划》、《龙南县中心城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专项规划》已完成专家评审稿,《龙南县公交系统专项规划》业主单位为县交通局,目前已完成初稿。

(二)规划编制质量

我县规划编制未出现规划审查程序不到位、规划资质不达标、编制主体不合法的情形,未擅自修改规划。

(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

我县目前没有历史文化保护街区,但对老城墙、下南门、黄首生骑楼等历史建筑进行了普查,未出现破坏历史建筑的行为。

二、规范规划管理

我县城市规划管理权集中统一,未出现下放的情况;城市规划编制、实施及管理的制度建设规范健全,并有健全和正常运行的规划委员会制度;全面落实了上级制定的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规定,未出现违法违规实施规划的现象;严格按制度、规范、程序和内容规定出具规划条件及审查建筑方案、进行规划许可、竣工核实、查处违法违章行为。

三、2019年城乡规划编制工作计划(暂定)

2019年城乡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包含的项目共计13个,其中修编类的有《龙南县城市总体规划》、《龙南县商贸物流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个;新编类的有《龙南县龙翔片区城市设计》、《龙南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个;续编类的有《龙南县金塘、会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龙南县大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龙南县渡江片区概念规划》、《龙南县中心城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专项规划》、《龙南县公交系统专项规划》、《龙南县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龙南县地下管线专项规划》、《龙南县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龙南县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9个。该任务表包含各个层面的规划编制工作,这些规划的完善能进一步完善龙南城市规划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流物流、社会事业、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现代化发展的规划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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