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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南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2019—2021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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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加快赣南次中心城市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1855号)、《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赣州市功能和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办字〔20199号)文件精神,结合龙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以建设让人民满意的“美丽宜居、整洁文明”城市为目标,以生态修复、城市修补为依托,以管理创新、文明创建为抓手,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全面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进一步夯实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基础,走出一条彰显龙南特色、顺应人民期盼的城市发展之路,加快建设赣深高铁沿线“强旺美富”明珠县。

二、主要任务

按照建设“美丽宜居、整洁文明”城市要求,遵循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思路,统筹推进八大行动,做到一年大提升,突出重点治顽疾,两年上台阶,完善设施补短板,三年进一流,彰显特色提品质。

(一)开展“治脏”行动

1.治理城市街道路面“脏”。落实网格化管理及“门前三包”责任制,开展“以克论净、路见本色”、“垃圾不落地、城市更美丽”行动。2019年底中心城区主次干道机扫率达到85%以上、2021年底达到95%以上。逐步提高城市环卫保洁专业化、市场化水平,到2021年基本实现市场化。加强城市规划区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管理,全面启用环保专业运输车辆对建筑垃圾(渣土)进行处置,全面整治沿途抛洒滴漏、车轮带泥上路等现象。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禁止在住宅楼内新建餐饮服务项目,禁止未经处理的餐饮油烟向雨水和污水管道直接排放。〔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三创”办、县环保局、县教科体局、区社会事务局、区项目办、龙南镇、里仁镇、桃江乡、东江乡(排名第一的责任单位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

2.治理建筑施工工地“脏”。切实做到建筑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强化建筑工地生活区环境管理,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无污水乱排。推进建筑工地、收储用地的围挡建设,确保有喷淋等降尘设施。〔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

3.治理住宅小区居住环境“脏”。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监管,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开展居住小区环境整治,清理小区绿地、楼道、屋顶等卫生死角,整治乱倒垃圾、乱堆杂物等现象,打造一批省内一流水平的物业管理示范小区。落实无物业管理居民住宅区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业主自治组织建设,完善老旧小区、无物业管理小区的管理。〔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龙南镇、里仁镇、桃江乡、东江乡〕

(二)开展“治乱”行动

4.治理建筑风貌“乱”。科学编制街景整治规划,规划并实施中心城区主干道两侧建筑立面提升工程,推行沿街建筑立面的定期保洁。整治建筑外表,依法依规拆除屋顶广告牌,规范空调围挡、广告、牌匾、标识设置,整治“防盗窗”,对城区主次干道沿街店招进行统一改造提升。强化户外广告设置审查,严禁无规划设立户外广告。开展违法张贴整治,清理“牛皮癣”小广告,治理“乱贴乱画、乱披乱挂”现象。〔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三创”办、县公安局〕

5.治理市容秩序“乱”。开展占道经营整治,重点整治城区主次干道、车站、公园、广场、集贸市场、学校等重点场所占道及出店经营行为。加强小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网吧等“五小行业”整治工作,做到制度上墙、亮证经营。对确属方便群众日常生活的临时摊点,实行总量管控、划定范围、限时经营、有序管理。全面清理规范各类占道亭棚,对丧失功能、影响市容市貌的亭棚一律依法依规拆除。重点推进农产品交易中心项目、二手车市场等各类专业市场建设,规范夜宵夜市管理,源头治理马路市场等市容乱象。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推进人民大道综合市场、水东市场等老旧农贸市场改造,2021建设大罗工业园市场(勤业附近)、东江工业园市场(新圳花园附近)、大罗安置区市场(大罗安置区内)等三个农贸市场,推广净菜超市,推进净菜入城。在水东、新都、龙洲、阳光龙苑等农贸市场建设快速检测室。新建一批物流专业市场和废品回收交易市场。〔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投公司、县自然资源局〕

6.治理违建临建“乱”。深入开展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增量、消除存量,确保违法建设零增长,形成长效管控机制。大力推进围墙整治,拆墙拆临,透绿亮绿,腾出用地优先增加公共绿地、休闲、停车等设施。推进城市批而未建围挡地块专项整治,一年以上暂不开发的应开辟为临时停车、健身场地或绿化。〔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7.治理施工管理“乱”。强化城市管线规划建设的系统性和前瞻性,新()建道路完工后五年内原则上不得开挖。加强道路开挖审批管理,严格规定道路挖掘施工范围、时间及恢复时限、标准。建立完善城市地下施工审批制度,加强道路开挖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城市燃气、给排水等管网安全。严厉查处违反规定、噪声扰民、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的建设工地。〔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

8.治理背街小巷“乱”。按照水通、路平、增美、灯亮、线齐、窗明、畅通的要求,全面提升城市背街小巷品质。背街小巷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无牛皮癣等现象。到2019年,实现1条以上背街小巷整治提升,到2021年实现全覆盖。开展城市各类架空线整治,完成架空线共杆共建和“上改下”工程建设,基本消除“空中蜘蛛网”现象。〔责任单位:县“三创”办、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铁塔公司、县深燃公司、龙南旅发集团、龙南镇、里仁镇、桃江乡、东江乡〕

(三)开展“治堵”行动

9.加强交通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完善路网布局,完善城市道路功能,优化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级配,提高路网密度,提升道路通行能力,打通“断头路”,推进道路交叉口渠化建设,积极打造“畅通城市”,加快推进“五桥十路”、三南公路、高铁新区路网等交通项目建设。加强交通配套设施建设,确保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设备配备到位,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设施配置完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城投公司、龙南旅发集团〕

10.加强公交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公交国有化改造。购置69辆新能源公交车,改善公交车辆乘车环境,规范公交运行,优化公交线路,提高安全保障和服务水平。加强出租车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到2020年,城区公共交通分担率提升到30%以上。加快城市自行车道、人行道建设,构建“步行+自行车”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区项目办、县城管局、县发改委〕

11.加强交通秩序管理。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建设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科学渠化路口节点,优化交通组织,建设完善红绿灯、电子警察等交通标志标线。大力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强化电动车通行秩序管理。大力整治机动车、摩托车、电瓶车乱停乱放问题,深入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专项治理行动,整治或规范“三轮车”经营秩序,整治违规霸占公共停车位问题。提升市民素养,倡导文明、绿色、低碳出行。〔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委宣传部、县“三创”办、龙南镇、里仁镇、桃江乡、东江乡〕

12.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建设一批公共停车场,科学布置地下停车场,增加停车位供给。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按标准配建地下停车库。清理恢复被挪用的停车场。鼓励单位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停车场,推广利用城市支路作为夜间限时间歇性停车位,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夜间开放。整治电动车占用建筑过道、楼梯间、出入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充电问题。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规划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设施,结合小区改造增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设施。〔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县城投公司、县住建局、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交通运输局、龙南镇、里仁镇、桃江乡、东江乡〕

(四)开展“功能修补”行动

13.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完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和社区管理服务等设施,按标准建设公共美术馆、群艺馆和科技馆,确保体育中心于2019年全面投入使用,3年内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6所,加快推进龙南县妇幼保健院(含东江乡卫生院)一期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高群众最关心的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优化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布局,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实施社区新建改建工程,加强社区服务场所建设,每个社区建有便民市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打造15分钟步行便民社区服务圈。〔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教科体局、县卫健委、县文广新旅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龙南镇、里仁镇、桃江乡、东江乡〕

14.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完善城市给水、排水、燃气、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因地制宜推进综合管廊建设,积极推进廊线管廊、管道、管沟建设,基本解决“马路拉链”问题。加快对漏损严重的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推动省天然气管网赣州南支线建成通气,提高管道天然气覆盖率。保障道路路面完好率、平整度,确保窨井盖和道路路面平齐,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平整、连续、通畅、无损坏,到2021年城市道路完好率达95%以上。〔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发改委、县城投公司、县供电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区项目办、区建投公司、县深燃公司〕

15.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推进污水管网全覆盖,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标准改造。力争2020年底前县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力争到2021年底前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从“重水轻泥”向“泥水并重”转变,到2020年全面建成运行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委〕

16.加强垃圾环卫设施建设。合理设置和完善生活垃圾处理及收运设施,利用焚烧发电、垃圾焚烧、卫生填埋、综合利用等多元化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增加城区垃圾转运站,规划建设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地。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密闭运输和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到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深入开展城市“厕所革命”,提档升级城市公厕2019年内新(改、扩)建城区公厕18所,2020年城区公厕全部达到二类及以上标准,彻底取缔城镇范围内公共旱厕。〔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环保局、龙南镇、里仁镇、东江乡、桃江乡〕

17.加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打造10分钟体育健身圈,新建8片篮球场,10片羽毛球场,力争每个社区均有1处公益性篮球场或羽毛球场。合理利用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广场及空置场所建设健身设施,逐步实现“公园体育化”,实现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08平方米以上。鼓励社会力量建设笼式足球、五人制等小型多样的足球场地,提倡学校与社会共建共享足球场地。〔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龙南镇、里仁镇、桃江乡、东江乡〕

18.加强老旧小区设施建设。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全面整治楼院、楼栋、楼道、楼顶破败杂乱面貌,完善旧住宅区停车、公共照明、电动汽车充电、智能快件箱、二次供水、排污管网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便利店、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健身休闲、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服务设施。支持符合条件的旧住宅加装电梯,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计划,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上级下达的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县教科体局、县民政局、县应急管理局、龙南镇、里仁镇、桃江乡、东江乡〕

19.加强应急保障设施建设。健全城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加快建立城市应急救援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城市生产安全事故处置水平。加强城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发挥好应急避难场所作用,提升城市应急救助能力。加强城市交通、供水、排水防涝、供气和污水、污泥、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大力整治公共场所和住宅小区占用、封闭消防通道问题。加强消防站点、水源等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建设消防应急救援训练基地。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严格按照规范要求配建市政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加强既有市政消火栓的排查和维修力度。依法划定并向社会公布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段和种类,城区内禁燃烟花爆竹。〔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大队、县环保局、县供销社〕

20.加强经开区功能设施建设。加快产城融合发展,促进经开区由封闭型的区块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形成产业空间与城市组团协调发展的良性格局,将经开区环境卫生、市政市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纳入城市统一管理、统一标准,补齐经开区功能设施配套短板,大力优化经开区宜业宜居环境。推动经开区集约用地,加大闲置、低效用地清查力度。〔责任单位:经开区项目办、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区招商与企业服务局、区社会事务局〕

21.加快公用便民设施建设。在新建居住建筑及居住区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城乡公共卫生间有必要的无障碍设施,设置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车站、行政服务中心、医院、景区景点、大型商场设有无障碍卫生间和母婴室,能够正常使用。〔责任单位:“三创”办、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行管委、县卫健委、县文广新旅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管局、县残联〕

(五)开展“生态修复”行动

22.实施城市山体修复工程。全面落实林长制,加强对金鸡寨公园、狮山公园、玉石仙岩等中心城区城市山体自然风貌的保护。对城区及周边因采石、开发建设等造成受损的山体,按照“谁破坏、谁修复”原则明确实施主体,因地制宜采取科学的工程、生物措施进行修复,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山体自然形态,恢复乡土植被群落,减少水土流失,在有条件的地段,可以建成郊野公园。〔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县水利局〕

23.实施城市水环境修复工程。全面落实河长制,持续开展清河行动,推进河湖“四乱”治理,因地制宜改造恢复自然岸线和滨水植被群落,实现城市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科学开展中心城区水体清淤,恢复部分原有池塘,保持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和流动性。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的要求,综合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确保黑臭水体不新增不反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综合评估达到优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水质达到Ⅱ类、地下水水质达到Ⅲ类。〔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

24.实施绿化改造提升工程。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公园绿地,全面提升城市绿化品质,推进城市绿化景观化、多样化、色彩化、香溢化、本土化,力争到2020年建成区绿地覆盖率达到38%以上、绿化率达到33%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以上。重点加强老城区等绿化薄弱地区的绿化改造提升。对城市裸露土地力争100%绿化美化,做到“黄土不露天”。增补既有公园绿地的配套设施,更替老旧破损设施,提高养护水平。增加道路绿化乔木比重,强化街道树池管理,城市主要道路树池100%绿化或软覆盖。保护古树名木,严禁移植古树名木和大树进城。加大小绿地、小游园、小憩园建设力度和覆盖面。因地制宜推行建筑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窗台绿化。〔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广新旅局〕

25.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对市政道路、广场、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园林绿地和河道进行新建、改扩建时,同步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全面完成城区低洼易涝点的治理,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到2021年城市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

(六)开展“特色彰显”行动

26.开展城市设计。开展总体城市设计,确定城市风貌特色,保护自然山水格局,优化形态格局,建立城市景观框架。将地块城市设计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加强城市新区、重要街道、城市广场、滨水岸线等重要地区和节点的城市设计,实现重点片区、重要地段城市设计全覆盖,并在规划建设中落实城市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城市天际轮廓线、建筑风格、色彩、造型等景观风貌。做足“显山露水、治山理水”文章,结合滨水岸线规划建设公园绿地、文化展示、亲水码头等设施,塑造各具特色的城市滨水空间。〔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林业局〕

27.实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工程。推进黄道生骑楼的修缮、整治与开发工作,把街区打造成靓丽的城市文化名片。小规模、渐进式推进老旧城区更新改造。〔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龙南旅发集团、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28.实施保护性建筑改造利用工程。按照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原则,加强文物建筑、历史建筑等传统风貌区域的保护和周边环境整治,对保护性建筑归档管理和挂牌保护。鼓励老建筑改造再利用,优先用于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养老和创意产业。〔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各乡(镇、场、管委会)〕

(七)开展“亮化美化”行动

29.实施城市照明亮化工程。编制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提升城市公共空间照明水平,大街小巷装灯率达100%,亮灯率达96%以上。重点打造公园广场、主街道、“三江六岸”等夜景亮化。城市照明设计要强调有层次有重点、人性化,不搞满城亮化和过度亮化,避免在居住区造成光污染。完善城市亮化管理制度,景观照明按照重大节假日模式、周末模式、平日模式、深夜模式设计管理。〔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

30.实施城市细部美化工程。按照“精细秀美”的要求在重要地段和节点建设体现地域特色、历史文化、红色元素、客家围屋元素的城市小品和雕塑,充分体现城市雕塑、标识标牌、“街道家具”的内涵和美学美感。〔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八)开展“治理创新”行动

31.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持续完善新一代网络信息基础设施。加快推进智慧城管、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环保、智慧养老、智慧社区、智慧电梯、智慧路灯、智慧停车、智慧消防等建设。加快“平安龙南”服务项目建设。全面推进行政服务中心“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一窗受理集成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行管委、县教科体局、县城管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委、县文广新旅局、县环保局、县民政局、区经发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铁塔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

32.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水平。推进市县一体化运行体系建设,开通数字城管APP,形成智能城市管理常态长效机制。充实管理执法力量,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推进城市管理文明执法。〔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33.开展城市创建活动。大力创建卫生城市,力争在2019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大力创建文明城市,力争在2020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大力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园林城市、森林城市,力争在2021年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加强城市人文形象宣传,设置彰显地域特色的文化旅游宣传推介标识。〔责任单位:“三创”办、县城管局、县卫健委、县林业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委宣传部、龙南镇、里仁镇、桃江乡、东江乡〕

34.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强化文明市民宣传教育,促进市民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强化市民公德意识,倡导制定市民公约,规范市民行为。强化义务教育阶段文明素质教育。加大对车窗抛物、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等不文明行为的惩戒力度,促进城市公共场所文明有序,充分发挥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培育义工、志愿者、义务监督员等社会力量,积极实践“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城市治理理念。〔责任单位:县“三创”办、县委宣传部、县科体局、县城管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文广新旅局、龙南镇、里仁镇、桃江乡、东江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同志担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开展“城市功能和品质提升行动”日常事务,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明确工作职责。城市功能和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涉及面广,牵涉单位多,对行动计划中确定的重点项目、重要事项,要逐一明确领导、责任单位,制定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县直相关部门和有关乡(镇、场、管委会)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攻坚,各项工作牵头责任部门要制定专项方案于48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对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设施投入,确保各类重大项目建设需求。充分放开思路,用足用活政策,筹集各类资金。创新多元化资金筹集方式,吸引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发展。

(四)广泛宣传动员。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平台,采取专栏报道、政策解读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素质,宣传提升城市人居环境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快形成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社会氛围。

(五)建立长效机制。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制度,建立具有量化指标、明确标准、清晰流程的城市建设管理标准体系,强力推进“网格化”管理机制建设,实现城市管理由“突击治理”向“日常监管”转变,推动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长效化、常态化发展。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持续推进城市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六)强化督查考核。将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纳入各县直单位、乡(镇、场、管委会)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体系。加强工作调度,适时开展督查,对工作进展较慢、考核评价靠后的定期通报或约谈。


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龙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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