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实施股室 |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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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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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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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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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水利水电、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地方涉水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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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办字〔2019〕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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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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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政水资源与水土保持股 | 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水利改革发展战略规划,组织编制 水资源战略规划、主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中央和省级、市级水利建设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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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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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政水资源与水土保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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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负责主要河流、区域以及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指导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负责水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负责水资源费的征收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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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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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政水资源与水土保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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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有关工作。负责水利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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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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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政水资源与水土保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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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相关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实施,组织执行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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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政水资源与水土保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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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监督水利工程、水域及岸线管理、保护和综合运用,以及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基础设 施网络建设,指导主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按规定负责河砂开采权出让费和河砂资源费的征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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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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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政水资源与水土保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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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 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水土保持经费、物资的管理和使用,收取水土流失防治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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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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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建设与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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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全市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全市农村小水电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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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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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政水资源与水土保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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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乡镇的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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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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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建设与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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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水利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重要水利科技推广。组织执行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负责水利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市水利行业队伍建设。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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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建设与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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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水利防灾减灾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协商水文等部门做好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主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防汛抗旱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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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龙南市龙翔大道1号市政中心2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
办公电话:0797-3512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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