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农业生产托管和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严格筛选,拟对以下农民合作社、给予中央财政补贴现予公示,公示的日期为2021年12月3日-2022年7月9日日止,如有异议,请予及时反映。
龙南市2021年拟奖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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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作社名称 |
备注 |
1 |
合作社质量建设 |
汶龙镇辉达生猪专业合作社 |
养殖 |
龙南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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