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市农字〔2021〕3号
关于开展2020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六个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站、办、队)、局属各单位:
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全体干部职工,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促进农业农村事业发展做出了贡献。为表彰先进,调动干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营造创先争优的工作氛围,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六个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及市农业农村局各项任务目标,鼓励干事创业,创先争优,充分调动全局干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推动我市农业农村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农业农村局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的组织、指导、监督、复核等工作,吴洪信同志任组长,李春华、钟萍萍同志任副组长,李利花、张明、欧伟建、赖玉明、叶梅、谢雪梅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评选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钟萍萍同志兼任。
三、评比范围
(一)先进集体以股(室、站、办、队)为单位参加评选
(二)2020年度全体在编在岗干职工(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除外)均可参与个人先进评选。
四、评选项目
共设6个奖项,集体奖项1个;个人奖项5个。
奖项名额设置:先进集体3个;先进个人6名,青年干部标兵3名,中年干部标兵3名,突出贡献者2名,优秀共产党员3名。
五、评选类型及条件
(一)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上级单位及局领导的各项决策全面贯彻落实;
2.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股站工作效率高,风气正,凝聚力强,具有较高的配合意识和协作精神;
3.大局意识强,与股站配合协作好,遇到困难和问题无推卸现象;
4.较好的完成了2020年度省、赣州市、龙南市下达的高质量发展业务任务目标,能出色的完成局里的各项工作任务;
5.未因业务工作失责、干部失责被省、赣州市、龙南市发文通报批评的,无违法违纪现象。
(二)先进个人、青年干部标兵、中年干部标兵、突出贡献者
1.自党加强党性修养,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事坚持原则,讲政治、顾大局,自觉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2.能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加强道德修养,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做人堂堂正正,做事认认真真;
3.在所从事的职业岗位上,刻苦钻研业务,拥有较高的知识水平、业务技能和创新能力,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任劳任怨,勇于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成绩突出;
4.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依法办事,不以权谋私,能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无违法违纪问题,未因个人失责受到省、赣州市、龙南市发文通报批评的。
推荐条件:青年干部标兵推荐限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干职工,中年干部标兵推荐限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上的干职工,其余奖项不受年龄限制。
(三)优秀共产党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学习,勇于创新,业务精湛,成绩突出,敢于奉献,在各项工作中发挥骨干和带头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在干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六、评选程序
评先活动分为股站推荐、局长办公会确认参评、全体干职工评议、局长办公会决议、表彰奖励五个阶段进行。
(一)股站推荐(2月5日前)
1.各股站根据局业务股站及干职工2020年度干职工实际工作表现,对符合评选的对象进行筛选,于1月29日前填写《龙南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1)、《龙南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由股站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提交局办公室汇总。
2.推荐参与评先名额划分
根据1:2的参评比例,结合各股站2020年12月实际在编在岗人数比例划定推荐评先股站(人员)名额,具体为:
①先进集体:各股站最多可推荐3个股站参评;
②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干部、中年干部标兵:
股站 |
2020年在编 |
推荐名额 |
股站 |
2020年在编 |
推荐名额 |
办公室 |
11 |
4 |
蔬菜办 |
3 |
1 |
养殖业管理站 |
9 |
3 |
乡村产业 发展站 |
3 |
1 |
种植业管理站 |
8 |
3 |
新村办 |
3 |
1 |
农业执法大队 |
5 |
2 |
产业扶贫办 |
2 |
1 |
驻村工作队 |
5 |
2 |
科教股 |
2 |
1 |
高标办 |
4 |
1 |
屠宰办 |
2 |
1 |
农村人居 |
3 |
1 |
农检站 |
1 |
1 |
农经站 |
3 |
1 |
项目办 |
1 |
1 |
③突出贡献者、优秀党员:各股站最多可分别推荐1人参评。
(二)局长办公会确认参评(2月10日前)
由局办公室统计各股站推荐人选及推荐票数,报局长办公会审议,按照1:2的比例确定各奖项初选人员名单。
(三)全体干职工评议(2月20日前)
召开全体干职工会议,由全体干职工从各奖项初选人员名单中按1:1的获选比例圈定入选人员名单。
(四)局长办公会确定(2月25日前)
局办公室统计全体干职工圈定人选及其票数情况,按由高到低的顺序报局长办公会决议,确定最终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
(五)表彰奖励(2月28日)
召开表彰大会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六个先进典型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
七、具体要求
1.各股站要认真对待,按要求填报推荐表并按时上报,逾期视为弃权;
2.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严格纪律,确保评选工作客观公正;
3.获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青年干部标兵、中年干部标兵、突出贡献者、优秀共产党员的,在2020年度政府性奖励发放工资中拿出部分资金给予奖励。全体干职工原则上不重复获评先进个人奖项。
附件:1.龙南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先进集体推荐表
2.龙南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先进个人推荐表
龙南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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