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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职能目录(20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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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职能目录(2023版)
机构设置 龙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是市政府主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工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龙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管理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强县和旅游强县建设。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四)指导、实施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五)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六)负责公共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和广播影视公益工程,规划、指导文化旅游和广播影视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七)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建立全市智慧旅游、旅游集散、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体系。
(八)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全域旅游和红色旅游跨越式发展。监督旅游企业在旅游开发和经营活动中加强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十)指导全市文化、出版、广播影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出版、广播影视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出版、广播影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出版、广播影视和旅游市场。
(十一)组织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影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环境管理,防治噪声、震动等污染。督促广播电台、电视台落实电磁辐射设施的申报登记及污染防治工作。
(十二)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对外及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对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赣州文化走出去。
(十三)指导、管理全市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工作,负责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
(十四)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五)指导全市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指导监管电影、电视剧制片、发行、放映工作。协调申报县内立项拍摄的电影。
(十六)管理全市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等。承担全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国内新闻单位驻市和市内新闻单位分支机构、记者站的监管,负责全市范围内新闻记者证的管理工作。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十七)负责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广播电视传输系统、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美术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广电网络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旅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对旅游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市本级旅行社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旅行社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指导旅游景区建立具备开放的安全条件,督促 A 级旅游景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A 级旅游景区内旅游项目及其设施设备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旅行社租用的旅游包车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综合业务股(市“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
序号 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依据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1 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督查、档案、后勤服务等日常运转工作。起草和审核有关综合性
文件和重要报告。承担政务公开、信访、安全、综合治理、统计等工作。牵头组织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承担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发展考核和督查工作。负责部门预算、相关财政资金、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协调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项目资金申报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重点及基层文化、广播影视和旅游设施建设。推动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班子考核工作。负责和指导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关于印发龙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办字[2019]38号) 叶欣 0797-3521136 龙南市龙翔大道1号龙南市行政中心主楼4楼439办公室
2 综合业务股(市“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    拟订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产业政策、发展规划、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开展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的评定及管理工作。指导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高等学校共建和行业职业教育工作。
   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县级以上水准及具有地方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旅游集散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古籍保护、民国文献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拟订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组织协调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导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负责全市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播覆盖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推进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广播电视设施和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协调推进广播电视重大工程、三网融合。承担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节目制作机构、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广播电视节目评价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全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县城和智慧景区的建设工作。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统筹推动全县电影产业发展。承担电影、电视剧制片、发行、放映单位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申报县内立项拍摄的电影、电视剧。参与重大旅游项目论证、指导和推进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乡村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分析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文化公园建设。归口管理行业扶贫、苏区振兴工作。贯彻落实赣州市大力发展红色旅游的决策部署,发掘保护利用我县丰富的红色文化旅游资源,推进龙南红色教育培训产业做大做强。
    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安全发展规划和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协调、指导文物保护和利用、考古、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组织、协调、指导革命文物的认定、定级、建账和建档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相关工作。承办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承担博物馆管理制度规范和业务指导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规划的推动落实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助。指导民间文物抢救、征集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和博物馆安全保卫督察工作,协调安全事故核查处理工作。协同做好全县文物宣传传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文物维修项目的竣工验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工作。
    贯彻落实上级宣传纪律。负责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领域宣传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整体形象的策划宣传。拟订全市文化、广播影视、出版和旅游市场营销战略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广播影视、出版和旅游产品的开发及推广营销工作。承担国内及境外旅游市场开发工作。承担策划并组织实施全市性大型旅游节庆活动。负责审核并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拟订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计划、措施。指导、管理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及宣传推广工作。指导、协调我市在县(市、区)外、境外设立的文化、旅游机构相关业务工作。承担国外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组织大型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对外交流推广活动。拟订文化、广播影视、出版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导游人员的管理。负责旅游住宿设施、旅行社、旅游车(船)的等级评定及管理。负责管理旅行社业务。
    拟订文化、广播影视、出版和旅游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文化、广播影视、出版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管文化、广播影视、出版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承担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文化旅游应急救援工作。组织起草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著作权和旅游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承担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文化市场重大案件;承办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性文书的审核工作。组织查处全县非法境外卫星接收设施。承担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广播电视广告、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扫黄打非”方针政策,拟定和实施全县“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全县“扫黄打非”工作;承担全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全市著作权保护管理使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授权审核登记著作权。负责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指导重要文件文献、教科书的印制、发行工作。统筹协调数字媒体内容和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管网络和手机文学、书刊以及动漫、网络游戏出版环节。负责印刷复制企业、出版物发行
单位和业务的监管工作,组织协调查处、纠正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印刷复制企业年度核验工作,复制出版物批发单位设立、变更的初审上报和部署全市发行单位年检工作;承担全市新闻单位及新闻记者证的管理工作。承担文物执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办理文物犯罪重大案件。
《关于印发龙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办字[2019]38号) 李俊 0797-3521441 龙南市龙翔大道1号龙南市行政中心主楼4楼341办公室
单位地址 龙南市龙翔大道1号龙南市行政中心主楼4楼439办公室 邮政编码 341700
联系电话 0797-3521136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主要领导 蔡石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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