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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省文化和旅游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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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的第一年。全省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为着力点,努力创作优秀文艺作品、提供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旅游产品,加快建设更具创造力、创新力、竞争力、影响力的文化强省,加快推进旅游强省和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建设,为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精彩华章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会议已召开,请慎用喜迎、迎接。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发挥厅党组示范带头作用,完善常态化学习机制,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蕴含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深刻感悟这一思想的真理力量、精神力量、实践力量,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学深悟透践行上下功夫、在消化深化转化上下功夫。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从政治高度把握重大意义、从理论高度把握思想精髓、从时代高度把握实践要求,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际成效。

2.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及时举办各级学习班、培训班、研讨会和宣讲会等,开展分批次、全覆盖的学习研讨,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学习活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耳入脑入心,切实增强全省文旅系统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利用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矩阵和厅直系统各单位宣传阵地,全方位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阐释工作。

3.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紧盯重要阵地、重点领域、重大时间节点,加强意识形态风险研判和监督检查,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重大时间节点的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4.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省直单位机关纪律建设的意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纪委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持续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强化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聚焦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紧盯重要节点和重点领域,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狠抓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大力纠治“四风”,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5.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扎实推进党支部“三化”建设,持续落实党支部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组织举办支部书记培训班、党务骨干培训班、纪检干部培训班等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党务工作者、纪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

二、大力推动艺术创作生产繁荣发展

6.精心组织庆祝党的二十大主题文艺创作。联合省委宣传部抓好“有盐同咸、无盐同淡”题材剧目的创作生产。继续抓好赣南采茶戏《一个人的长征》、音乐剧《闪闪的红星》等一批优秀作品的打磨和巡演,策划举办“奋斗新时代 聚力新征程 会议已召开,请慎用喜迎、迎接——江西优秀美术作品展”等一系列美术展览,推出一批优秀舞台艺术和美术作品,热情讴歌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和现代化江西建设新风貌,凝聚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勇前进的精神力量。

7.加强创作规划引导。着眼展现新时代精气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创作为核心任务,以演出为中心环节,遴选规划青春版赣剧《红楼梦》、舞剧《青花故事》等一批重点创作剧目,精益求精打造精品。着力推动《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实施意见》《江西省“十四五”艺术创作规划》《江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评论工作的实施方案》《“十四五”时期濒危剧种保护扶持方案》等文件贯彻落实。

8.搭建展演展示平台。高规格、高水平举办第八届江西艺术节,集中展示交流我省近三年来的艺术创作成果,办成“艺术的盛会、人民的节日”。举办第二届全国高腔优秀剧目展演,持续扩大江西戏曲艺术的影响力。举办“让江西走向世界,让世界了解江西”首届中国·南昌国际摄影文化展。

9.推进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推动各地出台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具体举措。强化省属国有文艺院团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建立省属院团与基层院团“结对子”帮扶机制,促进创演质量、管理水平、服务效能提升。选树1-2个改革工作先进地市和院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探索采取省市共建的办法,做大做强江西采茶戏。推进“一县一团”“一团一策”,推进7个濒危剧种组建国有文艺院团,促进濒危剧种传承保护。

三、高水平推进现代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0.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建设。出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启动省文化馆改扩建项目。深化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建设一批覆盖周边乡镇(街道)的区域分中心。加快建立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管理运营机制,制定出台《推进城市书房和乡村书房建设的实施意见》,引入社会力量,创新打造一批融合图书阅读、艺术展览、文化沙龙、轻食餐饮等服务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实施数字文化建设工程,完善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以及乡镇(街道)分馆数字化设备。做好九江市、萍乡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和第七次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

11.精心举办会议已召开,请慎用喜迎、迎接群众文化活动。遴选一批优秀的音乐、舞蹈、戏剧、曲艺作品冲击中国艺术节“群星奖”。策划举办好第十三届全省少儿艺术节。广泛开展“村晚”示范展示、“赏年画过大年”新年画作品联展、大家唱群众歌咏和广场舞展演等活动。

12.加大群众文化权益保障力度。充分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丰富青少年文化生活,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推进老年人智能应用培训,指导公共文化场馆丰富老年人智能化服务渠道。在重要时间节点举办慰问特殊群体专场演出。推动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常态化发展,开展文化和旅游领域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宣传推选活动。组织开展“最美基层文化人”宣传学习活动。

四、切实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13.加大考古研究力度。推进省级考古标本库房建设。提炼樟树国字山墓葬学术价值,加强研究阐释和宣传,推动冲击中国考古新发现。做好海昏侯墓竹简、金属器、木漆器保护修复工作。推进重点发展区域和大型基本建设考古前置工作。开展先秦遗址考古调查,重点实施清江盆地青铜文明考古研究。做好宜黄锅底山遗址、九江荞麦岭遗址等重点考古发掘工作,加快考古研究成果整理出版。

14.提升文物保护利用水平。推进景德镇御窑遗址、万里茶道(江西段)申遗工作。做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编制、公布和实施工作。继续推进景德镇御窑厂、南昌汉代海昏侯国遗址等国家级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加快实施刘贺墓园主墓保护展示工程、吴城遗址展示利用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创建首批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开展江西省长江文物资源调查。启动“史说江西”文物题材片第二期拍摄制作。

15.推进革命文物保护传承。宣传贯彻《江西省文物保护条例》,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县创建,创新革命文物保护管理机制。持续夯实革命文物工作基础,加强革命文物资源调查征集,公布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推进革命文物资源管理平台(大数据库)填报、红色基因库建设,出版《江西革命遗址遗迹图文集》。继续加强红色标语研究、保护与展示利用。以井冈山、湘鄂赣片区规划编制为抓手,推进革命文物连片保护、整体展示。以安源路矿工人运动100周年、建军95周年、新四军成立85周年、党的二十大召开等重大节点为契机,推出一批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和特色宣教活动。

16.激发博物馆创新活力。出台《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启动省博物馆、景德镇中国陶瓷博物馆世界一流博物馆培育计划,推动藏品、陈展、服务等全面提升。启动卓越博物馆计划,运用AR、VR等科技手段,依托博物馆联盟,推出一批高质量常设展、巡展、流动展和云展览。实施馆藏文物保护计划和“博物馆+”行动,保护修复一批馆藏文物。支持馆校合作开展研学活动,新增一批博物馆景区(景点),提高博物馆公共服务覆盖面和实效性。发挥江西汉代文化研究中心作用,推出一批全国有影响的汉文化研究成果。创新博物馆免费开放绩效评估,评选一批示范案例。

17.完善非遗保护传承体系。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年度评估、记录和探访。做好第六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评审工作,遴选认定一批红色主题非遗项目。抓好我省国家级、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重点抓好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整改验收,支持庐陵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推动创建省级中医药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加大非遗与旅游融合工作力度,实施非遗进景区、进街区、在社区,开展省级非遗小镇创建验收。组织开展2022年“视频直播家乡年·我的江西年”、江西非遗进校园等系列传承展演展示活动。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18.强化文物安全管理。完善全省文物安全监管平台。持续开展全省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加强国保单位、革命文物、石窟寺、大遗址等安全防护工程建设,推进实施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省级以上革命文物安全防护工程。举办全省文博人员培训班,提高全省文物管理人员业务水平。督办重大文物违法案件和安全事故,深入推进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公告工作,压实文物安全责任。

五、积极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19.积极帮扶企业纾困解难。认真梳理、广泛宣传各项助企纾困普惠性政策举措,让市场主体知晓、明白、会用,让政策举措可见、可感、可行,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加强调查研究,研究制定针对性扶持政策,帮助市场主体更好生存下来、恢复元气、实现发展。用好“文旅贷”、省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等融资平台,帮扶文旅企业解决融资困难。

20.推动产业创新协调发展。举办好江西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2022年江西文化发展巡礼、2022江西文化产业发展高峰论坛。深入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培育壮大数字演艺、数字艺术、电子竞技、沉浸式体验等新型文化业态,丰富个性化、定制化、品质化的数字文化产品供给。实施文化和旅游创客行动,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推进“项目大会战”,建立健全产业链重点项目库,举办全省文化和旅游招商活动,引进一批标志性、引领性、示范性、带动性的文旅项目。开展“风景独好”旅游名县建设,出台“风景独好”旅游名县建设实施意见,启动旅游名县创评工作。实施文旅产业培大育强工程,申报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开展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旅游示范基地、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等认定和培育工作。

21.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积极申报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开展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等品牌创建。做大做强江西“双百”文旅消费促进品牌,策划实施“百城百夜”等系列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白天+黑夜”“惠民+惠企”相结合的模式刺激文旅消费,提升文旅产业对经济贡献度。

22.提升旅游资源开发品质。出台《关于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做好高等级旅游景区、全域旅游示范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乡村旅游点等旅游品牌申报创建工作,推动建设世界级旅游景区、度假区。完善景区旅游品质提升倒逼机制,开展高等级旅游景区景点暗访复核工作。做好红色旅游、乡村旅游、A级旅游景区等旅游业态数据调研。

23.丰富旅游产品业态体系。创建一批旅游休闲街区,丰富城市旅游业态。提升发展乡村旅游,依托旅游景观廊道,建设一批类型多样的乡村旅游风光带,打造一批特色鲜明、要素齐备、吸引力强的乡村旅游目的地。开展省级乡村旅游度假区创建,推动《乡村旅游度假区评定规范》成为国家标准。大力发展康养旅游,抓好《关于推进康养旅游发展的意见》贯彻落实。创新发展红色旅游,办好中国红色旅游博览会和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推进红色旅游与乡村旅游、研学旅游、生态旅游等融合发展。大力提升文创、旅游商品开发水平,打造“天工开物”“江西礼物”文创品牌。

24.加强旅游公共服务。建设一批示范性旅游厕所,积极引导智慧旅游厕所建设试点。加强移动厕所配置,探索提升旅游高峰期旅游厕所服务质量可行性措施。提升旅游厕所管理水平,全面推进“一厕一码”旅游厕所在线评价反馈平台建设。推进旅游厕所电子地图上线工作,做好高速公路、国(省)道旅游标识牌设置和游客服务中心“文化+”试点工作。

25.大力推动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区建设。实施红色基因传承攻坚提升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红色基因传承的意见》。持续抓好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江西段建设,高质量推动瑞金中央红军长征决策和出发重点展示园、瑞金干部学院、长征出发历史步道瑞金段等一批国家级、省级项目建成开放。统筹推进长江文化公园江西段建设。

六、全面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规范有序、繁荣发展

26.加强市场培育引导。实施旅行社转型升级行动计划,开展旅行社等级评定、复核工作。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召开全省民宿高质量发展现场推进暨精品民宿宣传推介会,持续推进民宿证照办理工作,培育一批等级旅游民宿。指导全省旅游饭店开展服务技能岗位练兵活动,选拔培训优秀选手参加全国旅游饭店服务技能大赛。开展导游服务质量提升工程,进行全省星级导游评定与复核。组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江西片区)和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加强演出经纪机构管理和演出经纪人员队伍建设。

27.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扩大“证照分离”改革,指导“一业一证”改革。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赣服通”“赣政通”落实一网通办,进一步提升文化和旅游政务服务效能。全面实现文旅市场涉企证照电子化。编制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动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到位。举办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和执法队伍负责人、骨干培训班,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以案施训活动。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口交流协作,加强华东六省一市执法区域协作。推广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

28.推进诚信文明旅游。召开全省旅游诚信退赔工作推进会,总结推广经验,打响旅游消费环境的“江西口碑”。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持续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活动,推动全省全行业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引导从业人员和广大游客逐步养成制止餐饮浪费的良好习惯,推动文明旅游蔚然成风。   

29.持续开展市场整治。组织开展2022年文化和旅游市场“风暴”专项整治行动,常态化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体检式”暗访和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暗访工作。加强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执法检查,强化网络表演、网络音乐、网络文化、营业性演出等领域市场巡查、执法监管,严厉查处涉嫌违禁内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文化环境。推进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促进文娱领域健康发展。

七、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和旅游宣传推广

30.深化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推动部省合作葡萄牙里斯本中国文化中心、美国犹他州盐湖城中国陶瓷文化中心、新西兰东丰盛湾大区江西文化中心建设。参与“欢乐春节”等国家级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完成与莫斯科中国文化中心2022年度对口合作线上交流项目。承办2022港澳青少年内地游学联盟大会。实施“对外交流重点项目扶持计划”。

31.实施“江西风景独好”品牌提升计划。制作新版“江西风景独好”宣传片,通过央视、江西卫视投放扩大品牌影响力。持续开展新媒体组合营销,与抖音、头条、B站等新媒体和携程、同程、美团等OTA加强合作。加强区域旅游推广合作,组织好粤港澳大湾区经贸合作活动期间的文旅推介会、2022年全省旅发大会旅游推介会等重大推介活动,推动长江中游三省旅游合作发展联盟、湘赣边红色文化旅游共同体深化合作,加快融入长三角旅游宣传推广联盟,携手共建文旅品牌、打造精品线路、实施联合营销。

32.实施“引客入赣”计划。开展好“全国学子嘉游赣”、2022“迎冬奥·温暖过年嘉游赣”等“嘉游赣”宣传推广活动。发挥好江西重点旅游景区宣传推广联盟作用,开展好百日促销大比拼及赴客源地系列推广。组织各地各景区参加中国国际旅交会等重点展会和“美丽中国(华)”系列主题推广活动。提升云游江西平台功能作用,优化“嘉游赣”文旅电子护照功能。适时启动入境游系列推广活动。

八、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和服务保障能力

33.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文旅各类设施、场所、活动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实施跨省旅游熔断机制、旅游热点防疫预报机制,推动“限量、预约、错峰”常态化。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34.加强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实干担当、事业为上,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从严抓好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人才兴文,人才强旅”战略,做好文博、图书、群文、艺术职称评审条件的修订工作,推进实施《江西省新时代文博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强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激励。落实《江西省文化和旅游行业培训三年行动计划》,举办好各类专业培训。

35.强化财务保障和监督。加强资金统筹,逐步整合文化和旅游各专项资金,围绕“十四五”规划实施,紧扣重点工作和重要项目做好财力保障。加强预算管理,实施全面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夯实统计工作基础,规范数据生产流程,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高文化和旅游统计工作质量。完善内部控制,加强审计监督,构建更加完善、更加管用的财务监督体系。

36.深化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深化庐山等国有重点景区管理体制改革,协调加快推进庐山旅游上市。制定我省贯彻落实《关于让文物活起来、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实施意见》举措。建立完善促进历史名人故居资源开发的制度机制。成立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

37.夯实科教工作基础。推进江西艺术职业学院新校区项目建设。推动“一部手机游江西”项目提质升级,完善旅游大数据汇集、统计分析、投诉监管、预约管理等功能。推动5G、物联网、AI、VR、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在文旅行业的广泛应用。组织开展智慧景区评定工作,打造30个“5G+智慧文旅”应用标杆。加强文旅行业标准化体系建设。

38.统筹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落实“十四五”规划实施机制,组织编印《江西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规划汇编》,抓好《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江西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等分工方案的贯彻落实,统筹年度工作要点,制定目标计划,推进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要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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