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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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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

1)按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条件审核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并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

2)按照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管理和使用基金,做到基金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保证基金安全和合理有效使用;

3)管理合作医疗基金帐目,编制基金预决算;

4)审核并补偿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

5)规范管理新农合档案资料,建立参合农民登记、医疗费用补偿台账;

6)审批参合农民医疗转诊;

7)检查、监督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和执行新农合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医疗行为、服务质量、医疗收费、药品价格、补偿程序、补偿兑现等,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8)定期向社会公示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和使用情况;

9)收集、汇总、分析新农合运行信息,按规定填报各种统计报表;

10)调查处理新农合工作中发生的案件及群众举报、投诉等;

11)参与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测算、方案制定和调整工作;

12)协助开展宣传动员和农民参合资金的收缴工作。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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