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拟订我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我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地方性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依规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动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规定权限协调管理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地震灾害防御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防范因安全生产事项引发环境污染事件。
(十三)依法依规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区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对市属企业及驻市中央企业、省属、市属企业的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对安全生产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
(十八)负责贯彻落实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监督管理地震灾害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负责人:程宇栋,联系方式:0797-3511865。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统筹组织实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综合
负责人:程宇栋,联系方式:0797-3511808。
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情况等工作。
负责人:张煌城,联系方式:0797-3511883。
危险化学品和工贸股
负责化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情况等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钟乐波 杨小龙,联系方式:0797-3511883。
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股
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等工作。
负责人:郑芙蓉,联系方式:0797-3511870。
三、领导分工
赖阳松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委和行政全面工作。
曾胜辉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财务、审计、装备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协调、应急管理考核、政策法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谢宝安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矿山安全监管、尾矿库、机关日常运行、公务接待、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机关安全、保密、档案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李世春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救灾和物资保障、危化品与烟花爆竹监管、纪检监察、城市能级提升、提高民生品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张倨群党委委员、防灾减灾中心主任
分管防灾减灾中心工作。分管应急体系、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应急预案与衔接、应急演练、救援协调、应急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自然灾害预警、自然灾害减灾能力建设、突发自然事件调查评估等工作
四、联系电话:0797-3511865
办公地址:龙南市龙翔大道1号龙南市行政中心主楼7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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