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应急管理局>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

【政策文件】龙南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访问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赣州市政府办公室《赣州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现制定龙南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上级党政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防范决策部署,全面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推动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实现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加快建设“强旺美福”明珠市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内容

本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内容结合全市实际,以近年来全市各类事故教训和薄弱环节为重点,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落实。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以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在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七项职责的基础上,重点要突出“五个方面”内容:

1.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依法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在企业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即绘制安全风险“红橙黄蓝”四色分布图,根据四色图对安全风险制作告知牌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措施清单),并对各类风险采取工程性措施和非工程性措施,实现有效管控。要全面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对照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开展对标自查自改。专项排查整治期间,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1次、其他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1次带队全面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确保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及时将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录入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将重大事故隐患台账上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

2.切实强化企业管理团队安全责任和技术支撑。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的基础上,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排查整治任务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通过购买专家指导服务等方式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安全风险,强化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技术指导,确保隐患治理科学高效。

3.切实加强动火等危险作业风险管控。深刻吸取近年各地违规动火等特殊作业引发的事故教训,加强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的岗前教育,督促其在进行电焊等作业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要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进行1次全面排查,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照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严禁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要进一步严格动火等特殊作业审批管理,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严防风险研判不到位、审批管理不严格、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等行为。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对从事电焊作业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动态掌握外地取证或无证开展电气焊作业人员情况,加强培训教育。

4.切实抓实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风险管控。要明确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租赁承包各方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责任。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外包外租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要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加强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危险岗位要严控劳务派遣员工数量。

5.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活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突出风险和事故特点,年内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演练(高危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全面推行无脚本演练,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和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处置流程。定期排查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及维护情况,并结合应急资源变化情况及时修订企业应急预案。

(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方面

1.细化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管理的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突出事故风险和我市实际,制定各领域专项排查整治方案。

1)道路交通安全方面。重点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高、中风险运输企业和驾驶人,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违规行为,滚动排查道路风险,推进高、中风险运输企业及重点风险隐患路段整治动态清零,对人车路企全面加强管控

2)消防安全方面。重点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危化企业、家具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医院、养老院、幼儿园等重点场所以及“厂中厂”等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排查整治生产经营场所违规住人、消防“生命通道”占用堵塞、电动车室内停放充电、违规设置易燃可燃彩钢板等致灾致死因素。

3)建筑施工安全方面。重点排查整治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施工现场临边洞口防护、警示标志设置等“三类事故”防范措施不落实,未批先建、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超资质承揽工程、无图施工、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问题和违法行为。

4)矿山安全方面。重点整治未按设计组织生产,地下矿山提升运输设备检测检验和日常运行管理不到位、隐蔽致灾因素治理走过场、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进行作业、安全监测系统运行不正常不采取措施,以及采掘工作面空顶作业、顶板支护措施落实不到位,露天矿山未按规定进行边坡稳定性分析和评价,尾矿库擅自加高坝体、违规进行尾砂回采、未按规定检测排水设施等突出问题。

5)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重点对氟化、液氯、过氧化、有机硅、液化烃储罐等5类高危企业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整治,排查整治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工艺、易燃易爆、剧毒物料、装置、设备、管线带“病”运行和老旧装置安全隐患,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四个系统”应用和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不达标等突出问题,以及特殊作业环节风险研判不到位、审批管理不严格、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等突出违法行为。

6)工贸安全方面。重点排查整治钢铁、粉尘涉爆等行业21项”重点隐患,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及爆炸、钢结构筒形仓、金属熔融和吊运、煤气作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重点隐患。

7)城镇燃气安全方面。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违规占压,违规设置气瓶间,餐饮场所违规使用放置气瓶、擅自安装气化设备和敷设管道,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等问题。

8)特种设备安全方面。重点排查整治长输油气管道、高压气瓶、化工制药工业园区企业压力容器、建设用起重机械、公共聚集场所电梯、客运架空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大型剧院舞台设备等特种设备安全。

9)农业生产安全方面。重点排查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果园肥料发酵池、养殖场化粪池、储存池、沼气池,大中型沼气工程、农村集中供气工程、农村户用沼气建立的沼气池,生产生活所涉的窖池、水井,以及农村建房开挖的孔桩等有限空间存在的隐患,强化群众安全宣传教育和风险防范意识。

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也要分别抓好分管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其中,国家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国家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事故教训和行业普遍认知,明确重点检查事项,在专项排查整治方案中印发明确。

2.全面督促企业履职尽责。各有关部门要分片区、分行业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集中述职会或者约谈会,督促企业落实“一报告、双签字”制度。要实行常态化提醒制度,在重点时段、敏感时期对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点车辆驾驶人等全覆盖电话、短信提醒,督促其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一案双罚”制度,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除对企业进行处罚外,也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

3.全面建立挂牌公示制度。全面摸排掌握生产经营单位概况和从业人数、主要风险、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情况,分级分类精准管理,明确监管部门、挂点领导、责任人员。按照企业监管层级,制作安全生产责任公示牌,将监管部门、挂点领导、责任人员等信息进行公示,并在企业醒目位置悬挂(样式见附件1),已有公示牌的行业领域按本行业规范设置。责任单位原则上按照《龙南市安全生产职责规定》(龙办发〔202228号)和《关于转发赣州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行业新业态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龙安办字〔202239号)中职责划分进行明确。对尚未明确监管部门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或新行业新业态,由乡(镇)行政村(社区兜底,园区内企业由龙南经开区兜底。各乡镇、各行业监管部门可结合地方实际和部门分工,对具体实施方案进行细化调整,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各重点场所、重点企业、重点路段的安全包保责任人(挂点责任人)要深入包保(挂点)场所、企业、路段开展督导督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企业开展重点帮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4.严格事故隐患执法检查。要切实提升基层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630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组织开展一次针对基层一线监管执法人员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强化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等业务知识培训在企业全面自查基础上,通过组织专项执法、专家购买服务等方式对风险隐患进行再排查。对企业重点违法违规行为,要综合运用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措施,坚决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屡查屡犯”。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当成事故处理,对企业排查隐患走过场、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甚至发生事故的,一律依法给予顶格处罚,造成较大及以上事故的,严格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责任人刑事责任。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参与,对隐患整改久拖不决或屡查屡犯的企业和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等典型执法案例坚决予以曝光。专项排查整治期间,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每季度至少报送1起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至龙南安委办。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执法检查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党政领导和属地责任落实方面

1.强化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各乡镇、各行业监管部门要迅速研究制定本乡镇、本行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主要负责同志要5月下旬前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专项排查整治期间,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逐条对照狠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至少开展1次专项整治工作现场督导;分管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加强重点问题挂牌督办和重大事故隐患督促整改。园区5年至少开展1次整体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强化园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充实加强园区安全监管力量。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要到企业宣讲专项整治方案。同时,注重发挥经开区园区“网格”、乡镇属地“网格”作用,切实将专项整治有关要求通知到辖区每一家企业

2.压实问题隐患整改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各乡镇、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全面建立隐患整改台账,限期闭环销号管理(见附件2)。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隐患,实行市、县两级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对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市级督办60天内、县级督办30天内要有实质性进展。原则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每季度要排查不少于3条重大事故隐患各乡镇、城市社区,每季度要排查不少于2条重大事故隐患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事故教训和行业普遍认知梳理需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凡属企业自主检查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治的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不予以行政处罚;凡属乡镇主动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到位的重大事故隐患,主管部门一般不予挂牌督办级及以上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视情况给予提醒、督办、挂牌,并建立台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本区域、本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强化整改情况调度和督导,确保全面整改到位。

3.强化隐患整治投入保障。各乡镇、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大公共安全领域隐患治理资金投入,落实必要的工程性整改措施,实现标本一体化治理,切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督促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投入。要出台一批重大政策和措施、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和项目,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和设备工艺更新,推动信息化建设和智能化管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健全基层安全监管体制,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提升基层监管履职能力。

4.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要在近年“双千示范”工程建设基础上,各明确1家风险管控示范企业和1家标准化示范企业,通过召开现场会、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推广等方式,介绍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推动本地区企业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5.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拓宽手机APP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人信息保密、匿名举报查实奖励等工作机制,坚决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于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且查证属实的,依据《江西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及时兑现奖励。

三、阶段安排

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235月)

制定印发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梳理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20236月至7)

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乡镇、各行业监管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帮扶,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并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部门精准执法(20238月至11月)

相关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治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12)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谋划,5月下旬前完成全面动员部署。龙南安委办要会同相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建立有关工作制度,统筹推进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各行业领域牵头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二)强化统筹考核

龙南安委办负责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总协调,统筹做好督促、协调、服务工作,按照“周调度、月小结、季通报、年总结”要求,及时调度、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龙南安委会将把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年各类督导督查考核重点。排查整治期间,对各乡镇、各部门重大隐患排查数量和挂牌督办情况进行通报排名,排名情况将纳入年终应急管理考核内容。对工作开展有特色、有亮点,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做法的乡镇和部门单位将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加分鼓励,对被通报批评的进行扣分。对于工作推进不力、发生影响恶劣事故的乡镇或部门,龙南安委会将对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通报批评,必要的实施安全生产重点管理,应急管理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三)强化舆论宣传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站、微信、短信及其他一切可利用的各类媒体作用,通过在本地主流媒体上开设专栏等多种形式,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