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纳入新建住宅小区规划设计审查内容,督促设计和建设单位按照0.6个-0.8个/户、停放面积不小于2.2mx0.8m/辆的标准,同步设计、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车位及充电设施,满足《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DB36/T1085-2018)要求以及国家关于燃气、用电等方面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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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纳入新建住宅小区规划设计审查内容,督促设计和建设单位按照0.6个-0.8个/户、停放面积不小于2.2mx0.8m/辆的标准,同步设计、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车位及充电设施,满足《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DB36/T1085-2018)要求以及国家关于燃气、用电等方面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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