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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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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林业局是市政府主管林业工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龙南市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市林业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林业生态保护修复的地方性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林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价。

2、组织开展全市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商品林和公益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规定和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上报,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调整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地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等。

5、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承担全市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6、负责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重大改革实施意见,经批准后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规范流转等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7、制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持续健康发展。依法负责对全市林区林业专用公路的管理。制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8、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几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9、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下属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下属国有林场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10、承担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市林业企事业单位的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1、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林业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制定和实施林业生态建设规划、森林资源保护利用规划、湿地保护规划,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和湿地生态安全,加强林业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12、监督管理林业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指导全市林业基本建设工作,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全市林业系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林业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林业对外合作、交流、履约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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