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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县林业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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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及省、市相关文件和《龙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龙南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龙府办发〔201445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先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4年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截至201412月初,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0条。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情况

1、在县林业局、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等位置张贴行政许可、事项告知等内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办理。

2、实行网上审批。对受理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实行网上审批,层层审核,使行政审批事项公正、公开。

3、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省、市林业网站发布与龙南林业相关的政务信息。

4、我局于2014829日在龙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本级财政资金-抢险救灾资金支出情况,以后逐步将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等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充分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政策措施和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成立网络舆情监控回应小组,专人负责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及时关注网站、微博、论坛等舆情信息,密切关注涉林重要政务舆情,及时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社会舆论。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截至目前,2014年我局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依申请公开未收取费用。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五、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情况

1.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沟通协调。

2.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涉及广大林农切身利益、公众关注的森林采伐管理改革和森林保险等政策信息开展相关解读工作,方便公众理解相关重要的政府信息。

3.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行为。探索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形式,逐步形成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的制度。

4.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促进《条例》全面落实。

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1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主要存在一是对《条例》的学习、培训和交流不够“实”。对学习培训不重视,只是简单学习,没有深学弄通;二是公开的形式不够“多”。比较重视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但真正通过网站获取信息的老百姓却较少。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5年,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觉地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中。充分发挥各工作机构的作用,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2、进一步做好《条例》实施工作。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利用多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诠释解读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努力形成干部职工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3、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内容。进一步挖深度,拓广度,再作延伸,努力从多个层面上实行全方位公开,尽最大限度地实行公开。加强网站信息公开全面性,全面覆盖《条例》要求公开和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同时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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