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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一步完善安置社区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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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在进一步完善提升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性文化场所、大众健身全民健康等公共服务功能的基础上,800人及以上(含搬迁脱贫群众和同步搬迁群众)的大中型安置点必须成立社区服务中心,为搬迁群众提供户籍、低保等事项办理的“一站式”服务。

安置社区要建立迁入地党委、政府牵头、迁出地党委、政府协同的对接关爱帮扶机制,为搬迁群众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提供跑腿代办等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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