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根据全省统一规划,制订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发展规划。
(二)负责组织有关广播电影电视法律、法规的实施。
(三)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新闻宣传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紧密配合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拟定全县新闻宣传工作的规划、规定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发布。
(五)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监督其内容和质量。
(六)负责全县电影发行和城乡电影放映工作,加强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工作。
(七)领导县级广播电视台、电视台。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县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相关文章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