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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借款人用于偿还贷款的Ⅰ类银行卡(存折);
2)原商业贷款借款合同;
3)原商业贷款所购房屋的购房合同或全额增值税发票(原商业贷款为商品房贷款的需提供);
4)所购房屋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5)原商业贷款基本信息及近12个月的还款明细(公积金系统能自动获取的不需提供);
6)一次性结清商业贷款的还款凭证及结清凭证(以结清转贷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款的需提供);
7)所购房屋的增值税发票(原商业贷款为二手房贷款的需提供);
8)其他必要的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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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1)结清转贷
2)余额直接转贷
温馨提示
1.商转公贷款仅适用于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赣州市购买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买的产权住房为抵押向银行申请的商业住房贷款(购新建商品房商业贷款和购二手房商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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