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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转公”办理流程及热点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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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转公”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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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借款人用于偿还贷款的Ⅰ类银行卡(存折); 

2)原商业贷款借款合同;

3)原商业贷款所购房屋的购房合同或全额增值税发票(原商业贷款为商品房贷款的需提供);

4)所购房屋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5)原商业贷款基本信息及近12个月的还款明细(公积金系统能自动获取的不需提供); 

6)一次性结清商业贷款的还款凭证及结清凭证(以结清转贷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款的需提供);

7)所购房屋的增值税发票(原商业贷款为二手房贷款的需提供);

8)其他必要的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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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1)结清转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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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余额直接转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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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商转公贷款仅适用于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赣州市购买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买的产权住房为抵押向银行申请的商业住房贷款(购新建商品房商业贷款和购二手房商业贷款);

 2.原商业住房贷款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权属明晰,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3.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属于纯商业贷款,不含公积金组合贷款;
 4.提前一次性结清原商业住房贷款时办理过该笔商业住房贷款结清提取公积金的,不得申请商转公贷款;
 5.直接转贷仅限于我中心受委托银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赣州银行、招商银行);
6.暂不受理部分转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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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热点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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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夫妻双方在户籍所在地及公积金缴存地已有2套住房且无商业住房贷款余额,现可否以第三套有商业住房贷款的住房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
 答:不能,此情况不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向第三套住房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2.需商转公的所购住房办理过购房提取,现在怎样计算转贷金额?
 答:计算转贷金额须以申请商转公贷款的额度扣除已提取金额。
申请商转公贷款的额度需根据商贷余额和最高可贷款额取低值确定,如商贷余额为50万元,最高可贷款额为80万元,申请商转公贷款的额度确定为50万元;若商贷余额为100万元,最高可贷款额为40万元,申请商转公贷款的额度确定为40万元。申请商转公贷款的额度确定后,再扣除购房已提取金额来计算转贷金额。


  3.在2023年10月7日之前结清了商业住房贷款,现在能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
 答:不能,因为我市商转公贷款业务在2023年10月7日起正式实施,以业务办理时间为准。


 4.在2011年4月20日(含)之后办理过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现在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吗?
 答:我中心将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第一天会公布上季度个贷率,若个贷率在85%及以上时,不能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待个贷率在85%以下时,可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


 5.需办理转贷的商业住房贷款近12个月内有逾期还款的,是否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
 答:不可以,不符合“近12个月内原商业住房贷款无逾期记录”的转贷条件。如借款人及其配偶任何一方在近36个月内贷款或贷记卡有连续3期(不含)或累计6期(不含)以上逾期记录或准贷记卡透支超过180天(不含)以上的也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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