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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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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发改商价字[2012]1229号文规定:供电企业对“低保户”和“五保户”家庭(包括供养“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免费用电10千瓦时,如月用电量不到10千瓦时,按实际用电量免费,对集中供养“五保户”的社会福利机构,按供养“五保户”人数,每人每月免费用电10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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