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奖扶资金申办细则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意见》(龙发〔2013〕13号)和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江西省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实施方案》(赣人口发〔2013〕1号)等文件精神,切实规范和做好我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各项奖扶资金申办工作,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和谐幸福,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奖扶项目、资金和申办条件
(一)二女和独生子女家庭国家奖扶——给予每人每年1200元奖扶金。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如下5个条件,缺一不可:
①本人为本县农业户口,配偶为农业户口或城镇居民。
②本人年满60周岁。
③有合法的《结婚证》。
④1933年1月1日后出生,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子女。
⑤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需要对象提供原件:新老户口本、结婚证、上环/结扎证、独生子女证、银行账号(复印)、夫妻身份证(复印)
(二)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40-48周岁的,从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49-59周岁的,从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50元;60周岁以上的,从每人每月5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10元。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如下5个条件,缺一不可:
①本人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户口在本县内(含城镇户口)。
②有合法的《结婚证》。
③女方年满40周岁。女方未年满40周岁,不论男方是否年满40周岁,不受理任何一方申报。无配偶的,须本人年满40周岁。
④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⑤现无存活子女。
需要对象提供原件:新老户口本、结婚证、上环证、独生子女证、银行账号(复印)、夫妻身份证(复印)、死亡证明
(三)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一次性抚慰金——给予每人一次性5000元抚慰金。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如下4个条件,缺一不可:
①本人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户口在本县内(含城镇户口)。
②有合法的《结婚证》。
③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④现无存活子女。
需要对象提供原件:新老户口本、结婚证、上环证、独生子女证、银行账号(复印)、夫妻身份证(复印)、独生子女死亡证明
(四)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从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50元。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如下5个条件,缺一不可:
①本人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户口在本县内(含城镇户口)。
②有合法的《结婚证》。
③女方年满49周岁。女方未年满49周岁,不论男方是否年满49周岁,不受理任何一方申报。无配偶的,须本人年满49周岁。
④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⑤现一个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伤、病残达到一级、二级或三级。
需要对象提供原件:新老户口本、结婚证、上环证、独生子女证、银行账号(复印)、夫妻身份证(复印)、残疾人证
(五)二女家庭提前奖扶——给予每人每年1200元奖扶金。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如下7个条件,缺一不可:
①本人及配偶均为本县农业户口。
②本人年满50周岁。
③有合法的《结婚证》。
④依法结婚后260天以上生育第一个女孩(早产除外)早产的需要提供小孩出生证明。
⑤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子女。
⑥现存一个女孩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⑦夫妇中有一方落实了结扎绝育手术。
需要对象提供原件复印件:新老户口本、结婚证、结扎证、银行账号(复印)、夫妻身份证(复印)、再生育证、早产小孩出生证明
(六)代二女家庭缴交新农保——为每人每年代缴300元养老保险费。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如下5个条件,缺一不可:
①本人及配偶均为本县农业户口。
②有合法的《结婚证》。
③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孩(含合法抱养)。
④夫妇中有一方落实了结扎绝育手术。
⑤符合参加新农保条件。
需要对象提供原件复印件:新老户口本、结婚证、结扎证、夫妻身份证(复印)
(七)二女户女孩阳光助学——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助学金。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如下6个条件,缺一不可:
①父母均为本县农业户口。
②父母有合法的《结婚证》。
③父母只生育一个女孩或二个女孩(含合法抱养)。
④父母中有一方落实了结扎绝育手术。
⑤本人是在学校就读的高一、高二、高三年级的学生(职中、全私办学的除外、复读生除外)。
⑥已在就读学校报名、交费、注册。
需要对象提供原件复印件:新老户口本、结婚证、结扎证、学校缴费发票、银行账号(复印)、夫妻身份证(复印)
(八)二女户女孩高考奖励——当年给予每人一次性本科的5000元、专科的2000元奖励。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如下7个条件,缺一不可:
①父母均为本县农业户口。
②父母有合法的《结婚证》。
③父母只生育一个女孩或二个女孩(含合法抱养)。
④父母中有一方落实了结扎绝育手术。
⑤参加当年高考考取了本科或专科(含高职)大学。
⑥本人所考取大学的《入取通知书》。
⑦本人已在所考取的大学报到、交费、注册。
需要对象提供原件复印件:新老户口本、结婚证、结扎证、学校缴费发票、录取通知书(复印)、银行账号(复印)、夫妻身份证(复印)
(九)独生子女高考奖励——当年给予每人一次性2000元奖励。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如下8个条件,缺一不可:
①父母均为本县农业户口。
②父母有合法的《结婚证》。
③父母只生育了一个子女(含合法抱养)。
④父母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⑤母亲按规定落实了节育措施并按时参加环孕检。
⑥参加当年高考考取了二本(含二本)以上大学。
⑦本人所考取大学的《入取通知书》。
⑧本人已在所考取的大学报到、交费、注册。
需要对象提供原件复印件:新老户口本、结婚证、上环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环孕检报告、学校缴费发票、录取通知书(复印)、银行账号(复印)、夫妻身份证(复印)
(十)二女家庭建房补助——给予一次性1.2万元补助。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如下7个条件,缺一不可:
①夫妇双方均为本县农业户口。
②有合法的《结婚证》。
③只生育了一个女孩或两个女孩(含合法抱养)。
④夫妇中有一方落实了结扎绝育手术。
⑤新建住房或购买商品房,建筑面积在60 m2以上,且自家已迁入居住。
⑥2008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建房并迁入居住的给予补助3000元,2010年1月1日起开始建房并迁入居住的给予补助12000元;农村已扎二女户2010年1月1日以后(限2010年1月1日以后发证)在城镇购买2009年12月31日以前的住宅商品房(含二手房)并迁入居住的给予补助3000元,2013年1月1日以后在城镇购买2010年1月1日以后的住宅商品房(含二手房)并迁入居住的给予补助12000元。
⑦本户没有享受过同类计生家庭建房补助。
需要对象提供原件复印件:新老户口本、结婚证、结扎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银行账号(复印)、夫妻身份证(复印)、全家与房子合照3张(尺寸4x6)
(十一)独生子女家庭建房补助——给予一次性3000元补助。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如下8个条件,缺一不可:
①夫妇双方均为本县农业户口。
②有合法的《结婚证》。
③只生育了一个子女(含合法抱养)。
④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⑤女方按规定落实上环措施并按时参加环孕检。
⑥新建住房或购买商品房,建筑面积在60 m2以上,且自家已迁入居住。
⑦2010年1月1日起开始建房并迁入居住(限2013年1月1日以后发证)的给予补助3000元;农村独生子女户2010年1月1日以后(限2013年1月1日以后发证)在城镇购买的住宅商品房(含二手房)并迁入居住的给予补助3000元。
⑧本户没有享受过同类计生家庭建房补助。
需要对象提供原件复印件:新老户口本、结婚证、上环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环孕检报告、房产证/不动产权证、银行账号(复印)、夫妻身份证(复印)、全家与房子合照3张(尺寸4x6)
(十二)二女家庭免费参合(新农合)——每年个人缴交部分由政府补助(先缴后返)。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如下5个条件,缺一不可:
①夫妇双方及女孩均为本县农业户口。
②有合法的《结婚证》。
③只生育了一个女孩或两个女孩(含合法抱养)。
④二女户夫妇中有一方落实了结扎绝育手术,或一女户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按规定每次及时参加环孕检。
⑤本人是夫妇中一方或未满18周岁的女孩(家庭主要成员)。
需要对象提供原件复印件:新老户口本、结婚证、结扎证、银行账号(复印)、夫妻身份证(复印)
(十三)独生子女奖励费——给予每户每年240元奖励。其中30元为其独生子女办理一份计划生育爱心保险,剩余210元为其独生子女父母发放奖励金。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如下5个条件,缺一不可:
①夫妇双方均为本县农业户口或城镇无业居民。
②有合法的《结婚证》。
③只生育了一个子女(含合法抱养),且子女年龄在0-14周岁。
④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⑤女方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并按时参加环孕检。
需要对象提供原件复印件:新老户口本、结婚证、上环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环孕检报告、银行账号(复印)、夫妻身份证(复印)
(十四)爱心保险——为每人每年办理一份30元的计划生育爱心保险。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如下5个条件,缺一不可:
①父母均为本县农业户口或城镇无业居民。
②父母有合法的《结婚证》。
③父母只生育了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
④父母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按规定落实了节育措施并按时参加环孕检;或有一方落实了结扎绝育手术。
⑤本人是0至14周岁的独生子女或二女户的第二个女孩。
需要对象提供原件复印件:新老户口本、结婚证、结扎证/上环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环孕检报告、银行账号(复印)、夫妻身份证(复印)
(十五)二女家庭爱心救助——天灾人祸给予每户一次性2000元救助金;女孩死亡不再生育给予每户一次性3500元救助金。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如下5个条件,缺一不可:
①夫妇双方均为本县农业户口。
②有合法的《结婚证》。
③只生育了一个女孩或两个女孩(含合法抱养)。
④夫妇中有一方落实了结扎绝育手术。
⑤当年家庭遭受了天灾人祸导致住房倒塌损失在1万元以上;或家庭主要成员身亡(指夫妇及小孩,下同);或家庭主要成员因病治疗花费1万元以上;或因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长期医治等造成生活特别困难。
需要对象提供原件复印件:新老户口本、结婚证、结扎证、医院发票疾病诊断小结/死亡证明、银行账号(复印)、夫妻身份证(复印)
(十六)独生子女家庭爱心救助——天灾人祸给予每户一次性800元救助金;子女又在高校就读的给予每户一次性1500元救助金;独生子女死亡给予每户一次性3000元救助金。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如下6个条件,缺一不可:
①夫妇双方均为本县农业户口或城镇无业居民。
②有合法的《结婚证》。
③只生育了一个子女(含合法抱养)。
④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⑤女方按规定每次及时参加环孕检。
⑥当年家庭遭受了天灾人祸导致住房倒塌损失在1万元以上;或家庭主要成员身亡;或家庭主要成员因病治疗花费1万元以上等而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
需要对象提供原件复印件:新老户口本、结婚证、上环证、独生子女证、环孕检B超报告(女方年满49周岁不用)、医院发票疾病诊断小结/死亡证明、银行账号(复印)、夫妻身份证(复印)
(十七)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加分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如下6个条件,缺一不可:
①本人及父母均为本县农业户口
②父母有合法的《结婚证》。
③父母只生育了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
④父母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按规定落实了节育措施并按时参加环孕检;或有一方落实了结扎绝育手术。
⑤本人必须是在读的初三年级毕业生。
需要对象提供原件复印件:新老户口本、结婚证、结扎证/上环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环孕检报告
二、申办程序
第一步:个人申报。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申请人持《户口簿》、《结婚证》等有效合法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报。村(居)计生专干负责对申请人所持证件及调取信息资料对照核实。如全部符合必备条件,则发给《龙南县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奖扶资金申报表》,并交待申请人必须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人交表同时要提交具备每个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所有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步:村级评议。村(居)委会出榜公示5天征求意见。村(居)计生专干牵头具体负责调查核实。如经调查核实符合必备条件的,则在《申报表》上签名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第三步:乡级初审。镇卫计办对村(居)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榜公示7天征求意见。如经调查核实符合必备条件的,则在《申报表》上签名签注意见,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第四步:县级审查。县卫健委、计生协为受理单位,具体负责对镇卫计办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当场核对所有证件(审后留复印件建档,原件当面退回)。
第五步:上户核查。县卫健委、计生协派专人下村上户调查核实。
第六步:审批汇总。县卫健委、计生协根据材料审查、上户核查结果,对照各项奖扶对象条件,确认申请人资格,并分类汇总建档。
第七步:兑付到位。将汇总名单报县财政,除爱心保险金拨付给商业保险公司为申请人投保,代缴新农保保费拨付给县农保局打入申请人个人养老金帐户外,其余项目的奖扶资金由县财政直接通过惠农“一卡通”或“社会保障卡”发放到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
三、县级受理时间
1. 1月20日前受理爱心救助申报;
2. 2月20日前受理国家奖扶、特别扶助、提前奖扶申报;
3. 3月20日前受理独生子女奖励费申报;
4. 4月20日前受理中考加分申报;
5. 5月20日前受理爱心保险、新农合、代缴新农保申报;
6. 7月10日前受理建房补助申报;
7. 9月20日前受理二女户阳光助学申报;
8. 9月20日前受理高考奖励申报。
四、其他事项
1.如发现并经调查核实申请人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子女行为,应全额追回申请人所享受到的奖扶资金,情节严重的应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申办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的按照相应时间段内原有的政策规定对照执行。
附件:1.《龙南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奖扶资金申报表》
2. 村(居)民代表大会审议表
3. 张榜公示式样
龙南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奖扶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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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申报奖扶项目: 联系电话: |
申请人一寸 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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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龙南 乡(镇、场) 村(居) 村(居)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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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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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出生年月 |
户口性质 |
婚姻状况 |
婚姻(初婚、再婚、离婚)时间 |
节育(结扎、上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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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信息 |
男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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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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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现有(包括曾经生育)子女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是否亲生 |
存活状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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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 |
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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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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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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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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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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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计生专干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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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 审议意见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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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干签名: |
负责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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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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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计生办 初审意见 |
(盖章) |
乡镇政府审查意见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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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 |
负责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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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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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意见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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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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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填写一式二份 |
龙南市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村(居)民代表大会审议表
乡(镇) 村(居)委会
时 间: |
地 点: |
主 持 人: |
参会人员签到: |
会议主要内容: 1、 主持人宣讲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介绍申请人奖扶项目及对象基本情况: (申请人黄千生家住***乡***村***小组, 1961年8月8日出生,妻子廖明芳1962年3月5日出生,双方于1984年结婚。婚后于1993年10月3日生一女, 2006年5月5日生一女,现有2女。女方于2007年5月结扎,夫妻双方为初婚,属农业户口,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请参会村代表审议其***奖扶项目情况。)括号内为书写样本 2、代表发言:对奖励扶助对象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议: (符合条件 ,同意申请)括号内为书写样本 3、 对奖励扶助对象集体作出审议结论: ( 根据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意见》(龙发〔2013〕13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同意申请。 )括号内为书写样本 |
关于XX村(居)拟报计划生育奖扶对象名单的公示
(张榜式样)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龙发〔2013〕13号)文件的要求,经本人申请,村(居)初审,确认本村(居)拟报今年计划生育奖扶对象名单如下,现予以公示。
①×××,男,××年×月出生,于××年×月结婚,夫妇均为农业户口,于××年×月生育一胎男孩,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于××年×月因×××身亡,现住××村××村小组×号,拟报享受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每年6000元。
②×××,女,××年×月出生,于××年×月结婚,夫妇均为农业户口,于××年×月生育一胎女孩,××年×月生育二胎女孩,于××年×月落实结扎,现住××村××村小组×号,拟报享受二女家庭国家奖扶每年1200元。
③×××,女,××年×月出生,父母均为农业户口,只生育二个女孩,母亲于××年×月落实结扎,现住××村××村小组×号,本人今年参加高考已被××大学录取。拟报享受二女户女孩高考奖励一次性5000元
④×××,男,××年×月出生,于××年×月结婚,夫妇均为农业户口,只生育二个女孩,其妻于××年×月落实结扎,现住××村××村小组×号,本人今年兴建住房××90m2,已迁入居住,有合法《集体土地使用证》,拟报享受二女家庭建房补助一次性1.2万元。
⑤……
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对上述公示对象有什么意见,请于××年×月×日前来人来信来电向镇计生办反映。
举报电话:
××村(居)委会(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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