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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参保女职工三孩生育费用纳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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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日前印发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要求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对此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群众期盼配套支持政策尽快出台,及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国家医保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第一时间回应群众关切,印发了《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36号,下文简称《通知》),部署当前三孩生育保险待遇落实工作。

01

将参保女职工

三孩生育费用纳入保障

7月26日,国家医保局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将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并按规定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这一政策是落实中央有关“三孩”政策的具体体现。在此之前,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明确,各相关部门要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

国家医保局回应社会关切,在7月6日就拟定《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这一通知于7月21日公布。

《通知》要求,各地要同步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各地积极采取管用高效措施办法,确保三孩生育待遇政策落实到位,并主动做好宣传工作,切实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

国家医保局表示:今后将将按照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政策措施,巩固扩大参保覆盖面,确保待遇及时享受,健全制度机制,提升管理效能,适应生育政策优化调整,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配套衔接。

02

“三孩”政策配套措施发布!

在“三孩”相关配套政策中,国务院还要求“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今后,一系列配套政策还将陆续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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