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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管委会2020年度民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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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城市社区管委会坚持党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全面要求,紧扣“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要求,在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城镇脱贫解困等工作中,着力发挥社区救助工作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切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一、规范、常态化做好城乡低保工作

1、坚持“应保尽保”原则,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委目前共有城镇低保162230人、其中常补对象2430人、非常补对象138200人;农村低保90149人、其中常补对象1425人、非常补对象76124人。在疫情期间,全面加强贫困人口摸底排查,排查出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45人,已按程序纳入城镇低保23人、农村低保22人。

2、加强监督管理,做好动态管理工作。对在册的城乡低保人群实行定期、不定期复查,对因死亡、领取社保、家庭条件好转等不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要求的取消88人;对因家庭成员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常补对象的转非常补对象512人;对因家庭成员毕业务工、劳动能力发生变化的申请延退611人。

二、切实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

1、全面签订委托照料护理协议。我委共有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共3334人,按照6项指标严格评估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对失能、半失能、全自理人员分别发放护理补助每月1200元、300元、70元,并全面落实委托照料护理协议签订工作,明确各方责任及督促责任落实。

2、加强服务监管和定期探视巡访。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开展定期探视巡访并做好相关记录,动态掌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健康状况、精神状态和基本生活保障情况等。以上门巡访为主,对失能、半失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进行每半月一次或按需多次的探视巡访服务,对全自理人员进行每月一次的探视巡访服务。

三、发挥临时救助工作效能,强化兜底保障

1、充分发挥救急解难作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组织社区展开全面摸排,对事实遭遇意外事件、重大疾病及其它困难的人群实施乡镇临时救助2525人,共救助资金29000元;实施市级临时救助2424人,共救助资金341000元。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问题,帮助其渡过难关。

2、与扶贫政策相衔接,助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疫情期间,全面梳理我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共71190人,对受疫情影响外出务工、生活遭受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临时救助77人,发放临时救助金7000元,进一步兜牢了民生底线。

3、大病医疗救助工作。截至目前已为30户大病患者申请了支出型贫困家庭,其中12户已审批、10户不合格、1户符合低保条件患者已审批低保、其余正在审核中;并为2户已到期的精神病患者和1户尿毒症患者进行了复核工作。

四、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

1、建立帮扶解困长效机制。我委目前共有城镇贫困群众184257人,其中城镇低保155218人、城镇特困2425人、城镇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514人。已组织23个帮扶单位126名帮扶干部落实全覆盖结对/联系帮扶,落实结对帮扶每月至少2次入户走访、联系帮扶每月至少1次入户走访,及时了解贫困群众生产、生活、身体状况。

2、全面落实行业扶贫政策。医疗解困方面,在册城镇贫困群众均已签约家庭医生,享受医保代缴、医疗报销政策等。教育解困方面,在册城镇贫困适龄少年儿童符合条件的均已享受教育资助政策。社保解困方面,在册城镇贫困群众符合条件的均已代缴养老保险。 残联解困方面,在册城镇贫困群众符合条件的均已办证、及时办理两项补贴、享受家庭无障碍改造等政策。就业解困方面,对我委在册所有城镇贫困群众展开摸排,2020年符合条件并已申请就业扶贫车票、伙食补贴的共5人,合计补助金额259.5元;2020年符合条件并已申请交通补贴的共5人,合计补助金额2700元;2020年符合条件并已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共3人。住房解困方面,摸排出共26户城镇贫困群众存在住房不安全、无房等问题,已对25户实施改水、改厕、住房维修加固等,维修金额共计373180元;对一户无房户落实住房实物保障政策,申请了廉租房并已安排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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