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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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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办条件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龙南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龙南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

④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2、申办程序

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窗口书面申请,也可委居民委员会等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3、申办材料

需填写《江西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居民户口本(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各一式两份。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残疾人还须提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4、办结时限:以市民政局审核通过为准

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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